書名:菊島之約
原文書名:
產品代碼:
9789864459193系列名稱:
釀小說系列編號:
135定價:
300元作者:
李家沂頁數:
218頁開數:
14.8x21x1.13裝訂:
平裝上市日:
20240626出版日:
20240626出版社:
釀出版-秀威資訊CIP:
863.57市場分類:
小說,散文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聯合分類:
文學類- ※缺書中
商品簡介
母親歸於塵土,父親身陷囹圄。
妹妹被送養至美國,成為養父母的掌上明珠;
而他則孑然一身地離開菊島,渡臺尋覓新生。
曾經平凡的一家四口,在意外之後幻化為泡影──
十三歲的他,親眼目睹美滿家庭是如何一夕間分崩離析,更因此被迫與尚在襁褓中的妹妹分離。
十五年之後,失散多年的兄妹終在家鄉澎湖重逢,他們回到位於紅羅村的老宅撿拾回憶、登上鳥嶼向至親道別。
縱使兩人分隔千里、別離數年,兩兄妹仍依循著血脈的呼喚,最終回到了那座承載著傷痛的菊島;他們找尋那些關於家、關於愛、關於過去、關於血緣的記憶……
「我發現自己無法再想像,我們一家四口的命運於過去那一分歧點上如何能有另番走向,昔日那些對過去的妄想,盡由一份透著悲哀的命定感所取代……」
★ 血濃於水卻未曾謀面的親人、本無瓜葛卻因命運而生的親緣──
★ 在背叛的真相水落石出之際,他們逐漸明白了「家人」真正的意義。
母親歸於塵土,父親身陷囹圄。
妹妹被送養至美國,成為養父母的掌上明珠;
而他則孑然一身地離開菊島,渡臺尋覓新生。
曾經平凡的一家四口,在意外之後幻化為泡影──
十三歲的他,親眼目睹美滿家庭是如何一夕間分崩離析,更因此被迫與尚在襁褓中的妹妹分離。
十五年之後,失散多年的兄妹終在家鄉澎湖重逢,他們回到位於紅羅村的老宅撿拾回憶、登上鳥嶼向至親道別。
縱使兩人分隔千里、別離數年,兩兄妹仍依循著血脈的呼喚,最終回到了那座承載著傷痛的菊島;他們找尋那些關於家、關於愛、關於過去、關於血緣的記憶……
「我發現自己無法再想像,我們一家四口的命運於過去那一分歧點上如何能有另番走向,昔日那些對過去的妄想,盡由一份透著悲哀的命定感所取代……」
★ 血濃於水卻未曾謀面的親人、本無瓜葛卻因命運而生的親緣──
★ 在背叛的真相水落石出之際,他們逐漸明白了「家人」真正的意義。
作者簡介
李家沂
1991年生,宜蘭人,現居臺北。曾任翻譯社與出版社編輯,後投身公職,曾任職於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等。
文章試閱
近來,我開始重讀理查•福特的小說《加拿大》。前些年,我在台北國際書展上結識了幾個出版業編輯同行──他們注意到我從架上取書都先翻到版權頁查看,這才過來與我攀談──他們聽聞我對歐美翻譯文學感興趣後,邀我隨他們到幾個外國書商的攤子逛逛,我便是在那時發掘福特這本原文小說。此前我並不熟悉這位美國作家,但當我一展讀《加拿大》的開場白便深感共鳴,感覺彷彿讀到了自己的聲音。故事講述一對雙胞胎姊弟因父母犯下一起銀行搶案而走上歧途,敘事者和雙胞胎姊姊於美國分離後被迫越境前往加拿大獨立謀生。書中情節之所以吸引我,或許是因我和尹菲當年的境遇與此有幾分相似,二人的命運也因父母無端的荒謬行為而驟然巨變──尹菲剛滿一歲就被出養至西半球的美國,而我不久也離澎來臺,兩人相隔上百經度的大洋,和我們一家往日在澎湖的平凡生活同樣遙不可及。
在臺灣生活了十五年,我已不自認是個異鄉人,不過臺灣本島於我而言確曾是一片相當陌生的異土。以前我們一家多只在年節期間會越洋到母親位在高雄的娘家,外祖父、外祖母都離世後則是每隔兩年才回去一次。還有幾回是隨黃霖來臺灣中南部幾個縣市找傢俱行談木工生意,都是些很短的旅程。離澎來臺之初,在臺中讀高中的頭一年,我內心深處總有股抹不去、除不掉的被放逐感,記得那時我老對班上同學脫口「你們臺灣人……」這般區分異己的言辭,而他們對此則會當即指正道:「澎湖只是外島,不是外國,你也是臺灣人。」後來,當我需要向人談及自己的家鄉時,多數時候我都自稱是臺北人,以免得向人解釋自己當初離鄉與久未返鄉的緣由;在我看來這也不算撒謊,畢竟我在臺北生活的時間幾乎要和我在澎湖度過的童年一樣長了。
家鄉並非唯一一處我長年來對自身來歷進行改編的地方。我鮮少和人談起自己的家庭,多數人過問這類事情時未必真想瞭解那麼多,也未料會聽到這般聳人聽聞的隱私(似乎也沒有什麼措辭方式可淡化此事的沉重性):我母親死於我父親之手,而我在後者甫入獄之時去探了一次監後便再也沒見過他。不過,在某些時候仍免不了要向人自述家庭背景,如求職時提交的自傳、履歷表上的親屬資料和緊急聯絡人欄位,又如第一次與女友父母見面的場合,類此情況為免說出實情料將面臨的一連串我可能無一答得出來的問題,有時我會選擇性地挪用簡爸、簡媽的身分背景──他們是我上高中那三年的寄養爸媽──稱自己老家在臺中,父母健在,家中經營一間鐘錶行;這謊言曾獲簡爸認可,事實上這是他在我即將上臺北讀大學時給我的處世忠告,他說若有什麼事你很不想跟人說又不得不說時,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說謊。
不過有一點不假,若要說我在世上還有個像家的地方可去,那便是簡爸家。高中畢業搬至臺北後,我仍不時會回臺中探望簡爸和簡媽,歷年除夕夜他們也都會要我回去同他們圍爐。
十五年前,中學畢業後那個暑假尾聲,我帶著臺中一中的入學通知單和一只僅裝了些簡便衣物的行李包,由澎湖縣府的一位社工陪同乘船來臺。那天海象不佳,勉強開航的船隻在風浪中搖搖晃晃地慢速開了很久,我嚴重暈船,不僅在船上吐,下了船更是在嘉義布袋港邊吐了一番。我在港口停車場第一次見到了簡媽,當時看上去她的年齡要比母親大上幾歲,她以為我從外島來應該帶了不少東西,來接我之前還特地清空了汽車後車箱,見我僅提了個行李包顯得有些詫異。簡媽開車載我們上臺中,那時她考領汽車駕照還不滿一年,一路上那位帶我來臺的社工都牢牢抓著車門把手。抵達臺中後,我們先到臺中市政府和當地戶政事務所辦了些手續,隨後就由簡媽先行帶我回家。當時高中開學日在即,我卻連學校制服長什麼樣子都不曉得,而簡媽當天就帶我去學校附近買了制服和書包,還陪我進校園實地勘察一番。那日隨簡媽回家的路上,她和我說了段趣話:「你就把我當成房東太太,但是不會跟你收租金啦。」後來,當我打算從臺北下臺中留宿幾天時,常會在電話中戲稱她為「房東太太」,問她能否收留我幾晚。
簡爸家位於臺中市西區,鄰近審計新村──那兒當時仍是片荒廢多年的省府宿舍區,現已改造成文創園區。簡爸在自家一樓開了間鐘錶行,專營日系品牌鐘錶的零售與維修。現在回想起來,高中住在簡爸家那三年,感覺上比我人生中其他任一等長的時期都還漫長,這或許是因為簡爸店面牆上掛滿了未校時的時鐘,它們總是在鐘框裡各行其是地亂轉著,待在那兒時常會給我一種時間停滯的感受。第一天去到簡爸家,一進門簡媽就要我先將那件我在船上吐髒而換下的褲子拿給她洗,我十分難為情地從包裡取出一包塑膠袋,感覺那件沾有嘔吐物的褲子就像自己那不堪的過去,然而她一把就接了過去,臉上沒有露出半點難色。當時簡爸正在店內接待客人,無暇招呼我這個新「房客」,他給我的第一印象是不大容易親近,事後亦證實這印象十分貼切,不過相處久了,我才逐漸發現他的性情本即如此,即便在他最和悅親善的時候仍然不失他素來的冷峻氣質。剛住下那會兒我挺害怕與簡爸獨處,甚至擔憂自己長住於此會不受待見,直到一晚簡爸關店上樓後,躡手躡腳地來敲我房門,送了我一只二手的卡西歐運動錶,並和我聊起他父輩的創業故事,自此我才真正寬下心來以此為家。
此前,我並不曉得一般寄養家庭多為怎樣的組成背景(多數寄養爸媽有自己的親生小孩,抑或多數沒有),當時我是簡爸家唯一的孩子,而他們也未提及自己的兒女,使我自然而然以為他們未有子嗣。我顯然不是他們收留的第一個孩子,家中擺有一些過去寄養在簡爸家的孩童照片,這些時已成年的大哥、大姐偶爾會從各地回來找簡爸與簡媽敘舊,每回總會帶我這外島來的孩子出門熟悉臺中各個城區角落。住在簡爸家的第二年,當時剛上小學的昱宏住了進來,是個在語言表達方面較遲緩的小弟;我搬到臺北的頭一年曾聽簡媽提過他們有意收養昱宏,但後來似乎因昱宏的母親決定將他接回一同生活而不了了之。
我發現人生中許多與他人看似偶然的相遇,其實源於我們有著相仿的境遇:我們都曾橫遭不幸變故,由原來平順的人生軌道脫軌,這才使得我們陰錯陽差地在同一異途上相逢、擦身。
直到高二那年,我才曉得簡爸與簡媽曾有過一個兒子,以及他們最初申請成為寄養家庭的緣由。高二寒假某個週末,簡媽一早就帶昱宏出門逛街,說是要讓他提早挑生日禮物;事實上昱宏並非當月生日,亦非來月生日,即便是提早為他慶生也為時過早,我心想簡媽此舉大概是想讓初來乍到的昱宏開心些,以好適應新生活。那天我則是同簡爸出門,他開著以前那輛老福特汽車載我上高速公路,一路往北開。我沒有過問此行的目的地,簡爸有時週末沒開店就會獨自開車出門,誰也不曉得他去了哪兒,此次我受邀加入他神祕的兜風之旅,正好能一探他的行跡。在車上,簡爸突然嚴肅地問起我的人生規劃,最後將這話題引向一處:將來我會不會前往美國找尋我的妹妹。我已忘了當下我如何回答,想來大概是含糊其辭、未說出我的真實想法,畢竟這並非我和簡爸平時會聊的話題;我對簡媽講過尹菲的事,簡爸可能是聽她提過。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車程,簡爸在新竹下了交流道,於關西駛入六福村樂園的停車場。我頭一個想法是既然要來遊樂園玩,怎不讓簡媽和昱宏同行?待進入樂園後,我才曉得此地不可能給他們夫妻倆帶去任何與歡樂扯上邊的感受。
我跟在簡爸後頭徑直往樂園的遊客服務中心走去,一進到裡頭他便走到角落一面牆前駐足,那牆上貼著幾張失蹤孩童的尋人海報。簡爸指著海報上一張名為簡維鈞、年約四歲的男童老照片,那是一張我不曾在簡爸家所擺的眾多相框中見過的臉孔;簡爸說那是他與簡媽的兒子。海報上的男童彼時早已不是男童,依上頭標註的失蹤日期──正是我們來到樂園的這一天,簡爸說這天也是他兒子的生日──併同失蹤年齡推算下來,這男孩只小我兩歲,時已失蹤滿十年。簡爸拿筆在那張前一年印製的尋人海報上,將孩子的「現年」添上一歲。我立時能明白簡爸和簡媽為何老是叮囑昱宏要熟背家中的電話號碼,以及簡爸何以在車上突然問起我妹妹的事情。
我們買了票進園區繞了一圈,簡爸沿途對我說起孩子失蹤那日的經過。一九九七年,簡爸和簡媽在孩子四歲生日這天,帶他來這個當時開幕沒幾年的樂園遊玩,他們一家人在「美國大西部」主題村的攤販前排隊,此時簡媽單獨去了趟洗手間,留下簡爸和小孩在隊伍裡。簡爸手裡牽著孩子和同行友人閒聊,小孩一再喊著要去找媽媽,簡爸當時聊得正起勁,轉頭瞥了一眼,以為在人群中看到了從洗手間回來的簡媽,便鬆開了孩子的手,直到簡媽獨自一人回來找他們時,他才驚覺孩子丟了。他們立刻奔赴遊客服務中心求助,隨後也報了警,大批人員開始在園區內協尋;簡爸說那一天非常非常漫長,而他當時極度希望那一天永遠不要結束。當天有另一對父母的小孩也走丟,最終他們找回了孩子,而簡爸和簡媽的兒子則是到了樂園關門、人潮散去以後仍未找著。當搜尋行動喊停,警方要他們先回家等候消息時,絕望的簡媽蹲在樂園門口崩潰痛哭,怎麼也不肯離開。
孩子失蹤後的頭三年,簡爸和簡媽為就近尋子,從臺中搬到了新竹。他們透過各種管道找孩子,拿著小孩的照片和尋人傳單跑遍全臺的警局和育幼院;「當初真該幫兒子多拍些清晰的照片,找人時可能就會容易些。」簡爸懊悔地說道。只要聽聞疑似自己孩子的失蹤兒尋獲個案,不管多遠他們都會抱著希望趕去察看。然而,希望一次次落空,更曾遇不肖人士以假消息詐財,這般煎熬的日子過了三年後,身心俱疲的簡媽再也捱不下去,那時她給了簡爸兩條路選:離婚,或者回到臺中重新過兩人的日子。「她說要走出來,就是不要再找了,忘了。」簡爸說:「每天看著我自責的樣子,她說她不可能忘,忘不了她就走不出來。」在小孩生死未明的情況下放棄尋人,給他一種遺棄孩子的感覺,他起初十分訝異簡媽竟有此想法,但也明白這種日子再過下去自己就會失去她,於是他們在孩子失蹤的第四年從新竹搬回了臺中。他們沒有再生第二胎,而是開始收留失家的小孩;他們在尋子過程中去訪各地的育幼院,發現那些不是他們孩子的孩童為數不少,也亟需獲得幫助。多年過去,生活看似回到正軌,然而簡爸有時仍會抱著渺茫的希望,背著簡媽獨自到育幼院、社福機構尋訪,儘管他已無十足把握能夠認出自己孩子長大後的模樣。
那天回家前,簡爸叮囑我別和簡媽提起我們去了遊樂園的事,不過進家門後我便從簡媽瞧我倆的神情中看出她曉得我們從哪兒回來;後來我私下和簡媽聊起此事,她其實對簡爸那些不見人影的週末心知肚明。家裡有個沒插蠟燭的蛋糕,昱宏拎著一輛新買的遙控玩具車衝過來向我展示,然後將我的禮物盒抱到我面前等著看我拆封。他們夫妻倆每年在這一天,都各自以某種隱晦的方式為他們不在場的兒子慶生。
⬧ ⬧ ⬧
當年我和尹菲頓失雙親──一個被殺,另一個因殺人被關了起來──我們先是到鳥嶼上的佩晴姑姑家中暫住三個月,那年暑假過後我們便被安置於馬公一所名為「慈育」的育幼院,在那兒待了半年,尹菲就由一對美國籍夫婦收養、帶往美國生活。尹菲離臺時剛滿週歲,算上母親懷她那十個月,我們兄妹倆相伴左右的時間仍不及兩年。
剛得知尹菲將被出養時,我感到萬般不解,也曾強硬地表達抗議。我心急如焚地從慈育打電話到鳥嶼找姑姑,希望此事仍有轉圜餘地,不過她僅以無可奈何的語氣證實此事,並說獄中的黃霖──我那次去探監時,他並未對我提及出養尹菲的想法──「不反對育幼院這樣安排」。隨後,慈育的社工和生輔員為此和我深談了幾回,詳盡地向我說明尹菲的出養事宜、收養家庭概況以及此事對尹菲成長過程的正面影響,似乎非常希望徵得我的認同,但事實上此事已經拍板定案,而我自始至終都無任何決定權。
就我所知,尹菲的養父母泰勒夫婦來過慈育兩回,第一次我沒有碰著,而是事後聽院內女生家的幾個女孩說她們撞見一對夫婦來看尹菲,還特別強調男方是個白皮膚的外國人。直到尹菲被接走那一天,我才見到她的養父母本人。泰勒先生是個身形高大的美國白人,他的妻子張女士則是臺裔美籍人士,兩人均為天主教徒,居住於美國加州,只有張女士會說中文;依相貌來看,張女士年紀應該和母親差不多,至於長著白人臉孔的泰勒先生則難以推斷其年齡,但肯定比黃霖大上幾歲。他們只帶走了極少部分尹菲的童裝、童鞋,說是到美國再替她買新的就好。他們帶尹菲離澎那日傍晚,我們在慈育等計程車,尹菲由張女士抱著,泰勒先生則在旁不時彎身察看尹菲,我看得出他們夫婦倆已盡力不在我面前流露過多歡悅之情,但他們臉上的喜色卻一點也藏不住。計程車駛進慈育的停車場,張女士要將尹菲抱上車,尹菲的臉頓時皺了起來,顯得有些慌張,彷彿知道自己此去無返,大大的眼珠子在送別的人群中搜尋著我,眼看就要大哭起來。我上前抓住她的手,然後要她學我揮手,她原本要哭不哭的臉這才柔和下來,平靜地模仿我晃動她的小手掌。當下我寬慰地想道,她還不會說再見,但已經學會揮別了。這時候她還認得我,但即使我的模樣能在她那小小的腦袋瓜裡留下一點殘影,我們再見面的機會也極其渺茫。張女士抱著尹菲坐上車後座,泰勒先生拍了拍我的肩,說了幾句我當時聽不懂而現在也記不起來的英語,旋即也上了車。那輛開往機場、將尹菲送往異國新生的計程車啟動後,車後座的車頂燈亮起,尹菲透過後車窗朝後望著我,至車子駛出慈育大門、消失在拐彎處以前,她都沒有哭。
尹菲在美國是否安好?若泰勒夫婦後有生子,尹菲在那家庭裡是否依然受疼愛?十多年來,這類問題不時會浮上心頭,我會想像尹菲依序在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等成長階段可能各過著怎樣的生活,不過腦中那些想像都相當空泛,畢竟美國那兒的生活想必和臺灣很不一樣。簡爸曾對我說過,他也會想像兒子失蹤以後的人生走向。他過去參與過無數失蹤人口相關的研討會、互助會,調查數據顯示,大部分被拐走的孩童都被賣掉,不然就是由國內外不知情的家庭收養,其中有個案例特別令他難以忘懷:有人將自己的嬰孩虐打致死後,偷偷將嬰屍埋起來,而後擔心將來到了小孩該就學的年紀沒法去上學而東窗事發,便未雨綢繆,到外頭擄走別人的小孩頂替自己那埋在土裡的孩子。簡爸花了很長時間才將這個案例從腦中驅散,不去想像他的兒子可能是被這類歹人擄走;他反覆催眠自己,逼自己想像孩子是在一個健全的家庭中被當成親生小孩般善待,如此他才有辦法苟且過活。我聽出當時簡爸和我說這番話,意在教我樂觀地設想我妹妹在美國的生活。尹菲在美國過得很好,即便我沒有去尋她,她也過得安然無恙……我只得這麼想,同時壓抑內心另一個聲音:死去的母親應該會希望我找到尹菲,兄妹倆相伴相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