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就算社畜,也要當不吃虧的那一個:專業勞務士助你合法捍衛權利,斬妖除魔,遠離職場鬼故事
原文書名:
產品代碼:
9786267238516系列名稱:
實用知識系列編號:
85定價:
340元作者:
磪慧仁譯者:
楊筑鈞頁數:
256頁開數:
14.7x21x1.3裝訂:
平裝上市日:
20230330出版日:
20230330出版社:
寶鼎出版-日月文化CIP:
556市場分類:
企業管理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聯合分類:
商業類-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職場上,人比工作讓我更心累!」
工作再煩再難都可以扛
但面對各方妖魔老闆主管廠商同事
拜託,社畜們不要再忍了!
公司用各種名目苛扣薪資、以約聘合約規避勞健保和退休金、上班時間被當私人祕書幫老闆處理家務事、上司長期言語羞辱或情緒勒索、安排女員工當接待廠商的漂亮花瓶、刻意刁難讓員工自願離職省下資遣費⋯⋯這些職場鬼故事是不是很常聽到?或者你曾在其中軋上一角,但為了保住飯碗,只能選擇隱忍?
作者磪慧仁是韓國專業勞務士,從事職場糾紛諮商多年,她透過本書向身心疲憊的上班族們傳達安慰和專業知識,犀利地從各個角度審視把勞工變成不敢出聲的膽小鬼的社會,幫助讀者釐清「合理的要求是工作,不合理的要求是霸凌」的界線,瞭解在勞務場合「撞鬼」時的求助步驟和救濟管道,維護自己的勞權!
鬼故事1|約聘
尚敏面試到最後要簽工作合約時,發現勞動條件和徵才公告上寫的不一樣,不僅從正職變約聘,薪水也低很多,但為了賺錢,他還是咬牙簽下合約。之後每年老闆都拿一份條件更差的合約要他簽,似乎吃定他不敢反抗。
雇主刊登不實徵才廣告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尚敏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訴,此時每年重新簽訂的合約就成了無法抵賴的證據。
鬼故事2|職災
「連這都做不好,妳腦子進水了?」、「長得又不好看,不准笑」英荷每天都要遭受數十次上司的言語霸凌,還因此出現睡眠障礙,去了兩趟急診並接受精神科治療。言語暴力留下的傷痕看不見也摸不著,英荷能對上司提告嗎?
雖然《勞動基準法》無法直接究責,但言語暴力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受害者也可依《民法》追究損害賠償、撫慰金及回復名譽等責任。而遭受折磨導致身心出現狀況,英荷可以透過申請職業災害中的職業疾病認定獲得補償。
鬼故事3|性別歧視
藝智進公司十年了,但不論職級或處理的業務都比才進公司三年的男同事低階,無法順利晉升,且常被安排接待客戶這類公司門面的服務性業務,甚至被要求見客戶時要化妝、穿高跟鞋,表現要端莊識大體。
勞工若覺得在職場上遭受性別歧視或性騷擾,可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提起訴訟,像藝智就將幾年來遭受的不當對待都記錄下來,聯合公司內其他受害女職員對公司提告。
鬼故事4|無薪假
因疫情嚴峻,公司以共體時艱為由要員工先請特休,等特休用完再讓員工簽自願休無薪假的同意書;隨著疫情愈來愈嚴重,最後乾脆直接解僱。到頭來,吃虧的還是無薪假放著放著最後卻直接失業的勞工。
在臺灣,企業因突發性因素導致營運困難時,雇主可以透過暫時減少工時或工資等方法降低人事成本,但原則上需「勞資雙方合意」,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且在無薪假期間勞工月薪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而如果最終決議解僱勞工,也必須按資遣的規定提前通知並給予資遣費。
就算是小小的社畜,也擁有被保障的基本權益,領人薪水也不需賠進身心!裝備正確的勞權意識和法律觀念,跟著作者的指示做,劃下合理守備範圍,硬起來不讓自己吃虧!
【本書特色】
1. 書中案例皆為真實案例,以第一線職場工作者的角度描述不合理的職場現象,包括惡意資遣、職場霸凌、性別歧視、違法的勞動條件等,貼近臺灣多數勞方和資方權利不對等的現狀,值得臺灣上班族參考並引以為鑑。
2. 從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接觸職場的那一刻起,招聘資訊、工作合約、員工手冊、勞動法相關規定到離職、資遣或退休後可以申請的補助,本書涵蓋上班族在職場上會碰到各個面向,無論處於職場哪個環節都能為讀者提供幫助和指引。
3. 附錄《職場霸凌119十誡》,還有專業勞務士教你如何好好離職的QA,加上補充適用臺灣職場現狀的法規,有效幫助讀者容易理解及應用。
【為社畜應援推薦】
彭孟嫻 Jessica Peng╱暢銷書作家
詹傑翔╱拳能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
鄭E子╱B型女的日韓走跳人生部落客作家
蔡侑霖Danny Tsai╱暢銷作家
盧世安╱人資小週末社群創辦人
——依姓氏筆畫排序——
「職場上,人比工作讓我更心累!」
工作再煩再難都可以扛
但面對各方妖魔老闆主管廠商同事
拜託,社畜們不要再忍了!
公司用各種名目苛扣薪資、以約聘合約規避勞健保和退休金、上班時間被當私人祕書幫老闆處理家務事、上司長期言語羞辱或情緒勒索、安排女員工當接待廠商的漂亮花瓶、刻意刁難讓員工自願離職省下資遣費⋯⋯這些職場鬼故事是不是很常聽到?或者你曾在其中軋上一角,但為了保住飯碗,只能選擇隱忍?
作者磪慧仁是韓國專業勞務士,從事職場糾紛諮商多年,她透過本書向身心疲憊的上班族們傳達安慰和專業知識,犀利地從各個角度審視把勞工變成不敢出聲的膽小鬼的社會,幫助讀者釐清「合理的要求是工作,不合理的要求是霸凌」的界線,瞭解在勞務場合「撞鬼」時的求助步驟和救濟管道,維護自己的勞權!
鬼故事1|約聘
尚敏面試到最後要簽工作合約時,發現勞動條件和徵才公告上寫的不一樣,不僅從正職變約聘,薪水也低很多,但為了賺錢,他還是咬牙簽下合約。之後每年老闆都拿一份條件更差的合約要他簽,似乎吃定他不敢反抗。
雇主刊登不實徵才廣告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尚敏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訴,此時每年重新簽訂的合約就成了無法抵賴的證據。
鬼故事2|職災
「連這都做不好,妳腦子進水了?」、「長得又不好看,不准笑」英荷每天都要遭受數十次上司的言語霸凌,還因此出現睡眠障礙,去了兩趟急診並接受精神科治療。言語暴力留下的傷痕看不見也摸不著,英荷能對上司提告嗎?
雖然《勞動基準法》無法直接究責,但言語暴力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受害者也可依《民法》追究損害賠償、撫慰金及回復名譽等責任。而遭受折磨導致身心出現狀況,英荷可以透過申請職業災害中的職業疾病認定獲得補償。
鬼故事3|性別歧視
藝智進公司十年了,但不論職級或處理的業務都比才進公司三年的男同事低階,無法順利晉升,且常被安排接待客戶這類公司門面的服務性業務,甚至被要求見客戶時要化妝、穿高跟鞋,表現要端莊識大體。
勞工若覺得在職場上遭受性別歧視或性騷擾,可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提起訴訟,像藝智就將幾年來遭受的不當對待都記錄下來,聯合公司內其他受害女職員對公司提告。
鬼故事4|無薪假
因疫情嚴峻,公司以共體時艱為由要員工先請特休,等特休用完再讓員工簽自願休無薪假的同意書;隨著疫情愈來愈嚴重,最後乾脆直接解僱。到頭來,吃虧的還是無薪假放著放著最後卻直接失業的勞工。
在臺灣,企業因突發性因素導致營運困難時,雇主可以透過暫時減少工時或工資等方法降低人事成本,但原則上需「勞資雙方合意」,最長以三個月為限,且在無薪假期間勞工月薪仍不能低於基本工資。而如果最終決議解僱勞工,也必須按資遣的規定提前通知並給予資遣費。
就算是小小的社畜,也擁有被保障的基本權益,領人薪水也不需賠進身心!裝備正確的勞權意識和法律觀念,跟著作者的指示做,劃下合理守備範圍,硬起來不讓自己吃虧!
【本書特色】
1. 書中案例皆為真實案例,以第一線職場工作者的角度描述不合理的職場現象,包括惡意資遣、職場霸凌、性別歧視、違法的勞動條件等,貼近臺灣多數勞方和資方權利不對等的現狀,值得臺灣上班族參考並引以為鑑。
2. 從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接觸職場的那一刻起,招聘資訊、工作合約、員工手冊、勞動法相關規定到離職、資遣或退休後可以申請的補助,本書涵蓋上班族在職場上會碰到各個面向,無論處於職場哪個環節都能為讀者提供幫助和指引。
3. 附錄《職場霸凌119十誡》,還有專業勞務士教你如何好好離職的QA,加上補充適用臺灣職場現狀的法規,有效幫助讀者容易理解及應用。
【為社畜應援推薦】
彭孟嫻 Jessica Peng╱暢銷書作家
詹傑翔╱拳能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
鄭E子╱B型女的日韓走跳人生部落客作家
蔡侑霖Danny Tsai╱暢銷作家
盧世安╱人資小週末社群創辦人
——依姓氏筆畫排序——
作者簡介
磪惠仁
韓國聖公會大學社會福利與非政府組織學系畢業。抱著社會福利工作者需要工會的模糊想法,第一份工作是韓國非正式勞動中心的政策負責人,主要負責瞭解非正職員工的勞動情況,提出改善問題的對策等工作。認為只有瞭解現在的法律和制度在勞動現場是如何運作,才能提出實用性對策,因此成為一名和勞動者拉近關係的勞動士。
目前在私人公益組織「職場罷凌119」負責替受到職場罷凌或各種不正當對待的勞動者諮詢, 同時也在韓國的全國民主勞動法律院(法務法人)處理勞動事件。
著作有《時薪6030元》(合著)。目前作為韓國非正式勞動中心政策研究員、職場罷凌119法律員工、實現勞動人權的勞務士組織成員的身分活動中。
譯者簡介
楊筑鈞
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畢業,旅居韓國逾六年,喜歡透過語言與文字探索不同的文化,譯有書籍《韓國人不想讓你知道的事》、《首爾大學一開課就秒殺的邏輯寫作課》,以及韓劇《經常請吃飯的漂亮姐姐》、《金裝律師》、《一起吃晚餐嗎?》等。
書籍目錄
序言 「死撐精神」不是守護自己的辦法
第一章 今天的心情
只是成為上班族
從浪漫到倦怠
覺得自己很奇怪的錯覺
從委屈變成執著
確實而微小的幸福
傾斜的運動場
踏實工作最後卻死了
第二章 現在仍令人羞愧的社會
職場霸凌
工作合約
監視器
特休
失業補助
性別歧視
童工
新冠肺炎
轉職
青年明日填補減免
復職命令
言語暴力
約聘職
第三章 明日的心情
不要被蠶食
不要責怪自己
生病了就去醫院
從我自己小心做起
不要選邊站
守護彼此
賭一個機會
掙扎
後記 即使現在就此罷手或選擇逃避,我的故事也不會結束
附錄 勞務士教你如何好好離職
文章試閱
序言 「死撐精神」不是守護自己的辦法
「比起工作,和人相處更累。」我們都可能在某個時候說過這句話。在公司上班,除了個人負責的業務之外,也會需要開會、吃飯等不斷地和同事交流。在職場中的人際關係,可說是勞動條件的一部分。也許每天經歷的那些人際關係,才是決定我們在職場上能夠撐過去或難以忍受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們時常會反復這麼說:和人相處比工作還累。
從幾年前開始,韓國社會時常出現「權勢霸凌」這個詞。權勢霸凌是指占有相對優勢的人,利用自己的權力來隨意對待他人。它存在於所有不平等的關係中,而最能突顯出這種權勢霸凌的地方就是職場,因為在職場中,各自的角色是固定的,並層層劃分出階級。在不斷延伸的上下階級中,欺壓人的甲方與受欺壓的乙方之間不斷被複製和重複,因此我們成為權勢霸凌的受害者,或是在無意中成為了加害者。
根據二○二○年五月韓國統計廳發表的經濟活動人口調查報告中,針對青年層附加調查的結果顯示,韓國年輕人平均在第一個職場待一年五•五個月,還不到一年半,而其中已經辭掉第一份工作的年輕人,平均在職時間為一年一•八個月,也就是才剛滿一年左右。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讓他們決定放棄工作的理由是什麼?放棄第一份工作的理由中,最大的原因是對勞動條件不滿,占百分之四十七・七,儘管每年比例略有不同,但不滿意工作條件是辭去工作的最主要原因。
臺灣情況:根據勞動部二ま二ま年「十五至二十九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結果顯示,臺灣年輕人第一份工作平均做一年七個月,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待遇及福利不符期望」,占百分之五四・ま八。
勞動條件包含薪資、工時、工作內容、組織氛圍、人際關係等職場生活的許多部分,其中最常讓上班族辭職的原因在於人際關係。韓國求職平臺Incruit在二○一九年調查的上班族辭職理由中,「上司、老闆」所占比率最高,為百分之二十一。而另外兩個求職平臺Job Korea和Albamon在二○二○年共同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職場內權勢霸凌等與上司、同事之間的矛盾」是辭職理由中比例最高的,可以想見人際關係對上班族帶來很大的壓力,甚至到了要辭職的地步。
在我擔任勞務士的期間,遇過因上司的粗話和無視而受到傷害,或者面對犯了輕微錯誤就會大發火的上司而畏縮,抑或是被上司差遣去跑腿處理私事和打雜而對自己感到羞愧的上班族。有時候目睹上位者嚴重的權勢霸凌行為,甚至會讓當事人想要立刻逃離公司。雖然當事人為此感到非常痛苦,但出乎意料地,他們並不會輕易離開公司,這點也讓我開始思考,這件事到底意味著什麼。
「工作」這件事深深地扎根在我們的生活之中。我們為了賺錢而工作,運氣好的人,會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並對自己在工作上的角色和作用感到滿足。雖然起初是為了混口飯吃而開始做的事,但是不知不覺間,工作已經成了我們的生活。隨著工作和自己被放在同等位置,我們漸漸地熟悉了以工作為中心的思考方式,而將自我拋在腦後,因此,即使在工作崗位上遇到不正當的事,也變得很難判斷哪裡出了問題。
這種嚴重的失衡,讓我們即使在職場遇到不公平待遇,也不敢試圖擺脫那裡。我們會開始說服自己,只要適應了就會好起來,只要我自己把事情做好就可以了,進而把問題的原因歸咎於自己。當我們暴露在不當行為中的時間愈長,就會愈自責、無力、孤立,從而患上心理疾病。世上最重要的是自己,但我們卻連是否在失去自我,都變得無法判斷。
其實我們不該試圖適應這些不當行為,只要堅強地撐下去就可以的「死撐精神」並不是守護自己的辦法,「撐過就贏了」這句話在工作崗位上是行不通的。
為了透過工作成長,也為了成為更好的人,我們不斷地堅持和忍耐,鞭策著自己,就像是「成長中毒」一樣。然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工作固然重要,但我希望大家在除了工作的事情以外,也能夠獲得成長並感受到快樂,讓工作成為幸福的一部分就好。
為了能在工作中保護好自己,我們必須要能看出問題在哪裡,要能區分上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並且隨時確認自己是否也在不知不覺中欺負後輩,而要做到這些,就需要職場生活中可能經歷的各種事情的基準線。本書所包含的事例和勞動法相關資訊,既是確定行為正當性的標準線,也是健康職場生活的指南,衷心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大家克服艱難的工作生活,成為大家的力量。
勞務士磪慧仁
第一章 今天的心情
從委屈變成執著
偶爾進行諮詢時,會聽到「為什麼要留在這樣的公司」的話,尤其是在諮詢職場上司的語言暴力太嚴重或行為野蠻到已經非常識所能理解的職場霸凌事例時,更是如此。熙延每天都會遭到上司的辱罵,雖然他們說的都是難以?齒的下流話語,但長時間待在以男性為主的現場工作,領悟到這是為了生存而使用的溝通方法。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惡言惡語不僅無法讓人理解,反而壓力愈來愈大,上司的辱罵也愈來愈粗暴。凡是經歷過的人都知道,充滿憤怒的辱罵本身就是一種威脅。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碰到一名男子,他朝我說了一句髒話,這就已經讓我雙腿發顫,想到要被每天都會見面的上司罵髒話,熙延無異於身處在一個不知何時會響起槍聲的戰場。
秀英和上司共用一間公司宿舍,連下班後也要和上司共享生活,這是非常疲憊的事,但是秀英卻經歷超乎了想像的麻煩。上司在下班後要求秀英做晚飯,週末還要她洗衣服,不僅打掃,連採購生活必需品和食材也變成秀英的工作,甚至這些花費都得由秀英負擔。雖然壓力很大,但秀英如果要想繼續上班,就只能繼續共用宿舍,她沒有其他選擇,只能忍耐。上司和她共用房子的期間,對小菜的抱怨不知不覺變成了辱罵,就這樣過了三年。熙延和秀英以「法律上不能追究職場上司的責任嗎?」為由要求進行諮詢,但我認為現在已經不是他們接受諮詢的時候了,他們該做的是逃離公司。然而,離開公司並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對熙延和秀英來說也是如此。
「公司」並沒有欺負他們,相反地,公司反而是對個人生活有多方助益的地方。基本上,公司會發薪資,而靠著這份薪資,我們可以享受不僅僅只是溫飽的生活,可以購買漂亮的衣服、鞋子和化妝品,也可以看想看的書或演出,還可以和喜歡的人一起旅行,或和家人到不錯的地方吃飯。並且,薪資不只具有單純的物質意義,雖然也有人認為要存錢才能感覺到幸福,但大多數人都會為了度過愉快的時光而欣然支付金錢,而且,只有上班才能拿到這樣的薪資。此外,隸屬於某個地方所帶來的安全感和做著有用的事,也對個人具有重要的意義,可以說是一種成長為「有用的大人」的安全感。因此,嚴格來說,讓熙延和秀英備感痛苦的並不是公司,而是「職場上司」,所以他們相信,只要上司消失,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了。他們認為,如果想要享受公司帶來的好處,就必須承受某種程度的壓力,靠著這樣的信念堅持了很久。
但他們兩人的判斷是正確的嗎?這真的只是職場上司的問題嗎?那麼,長期放任嚴重的辱罵和非正常關係的公司,是否也該負起部分責任?答案是肯定的。即使幸運地,惡劣的上司先離職了,那也只是運氣好而已,類似的事情很可能會反復發生,而且即便如此,當時公司有很高的機率已經目睹了非正常現象,但他們只會裝作不知道。認為承受被霸凌的痛苦,是被霸凌者的責任,因此推卸責任,袖手旁觀。然而,熙延和秀英並非不知道這個事實,只是他們認為,應該離開公司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上司。要想這樣做的話,就必須將折磨自己的上司假設為唯一的罪魁禍首,將組織和自己以相同立場來看待,他們的心態,也許只是想藉此在分幫結派中占據優勢,因為愈是陷入困境的人,就愈難面對並接受現實。
明明受到了嚴重的職場霸凌,卻無法辭職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呢?這是因為經歷過不正當情況的無力感會帶來更強烈的無力感,導致一個人無法做出任何應對的惡性循環,或是即使他沒有做錯任何事,卻被欺負了,因此應該消除委屈的心情才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受害者先離職了,那麼可能會在受害者的身上,形成無法對抗不正當情況而逃跑的雙重傷害,因此就算是為了阻止其他受害者,也必須在這裡切斷霸凌循環的紐帶,但無論如何,我們無法統一規定人心應該要怎麼想,所以在這裡只是回顧一下,如果是我面對這件事的話會怎麼做。
在充滿許多疑惑和欲望的學生時期,當時韓國正在進行反對進口狂牛症牛肉的燭光集會。當時的我什麼都不懂,只是跟著學長姐們在示威廣場上感受到了解放感,並且想要瞭解社會上的各種不合理性。在學校聽課或找書來學習時覺得很平淡,而且侷限性也很明顯,因此我決定暑假兩個月在一個市民團體裡實習,雖然是不支薪的,但還是要提交履歷和自我介紹,面試通過之後才能進到裡面實習。我想學的和想體驗的東西很多,因為充滿了期待,因此也下定決心要好好努力,但是沒過多久,我就完全失去了熱情和欲望,儘管就像普通職場內的霸凌受害者一樣,我幾乎沒有做錯過什麼。
剛開始實習沒多久,老闆的熟人某天來公司,並請大家吃午餐。我每天的工作內容其中一項就是把用公司信用卡結算的餐費收據複印一份,然後存檔,但那天老闆熟人請客,所以沒用公司信用卡。可能因為這是我每天的例行公事,我誤以為是自己忘了拿收據,當時立刻對老闆說「我沒拿收據,所以要去一趟餐館重拿」,但老闆卻大聲地斥責我並說道:「客戶請我們吃飯,為什麼還要拿收據?況且拿收據也不是什麼難事,為什麼連這個都做不好?」我當下覺得太丟臉了,因為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而感到羞愧,而且這是我第一次這樣被人當眾大聲指責,所以也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一瞬間只是感到很驚慌,什麼話都說不出口,身體也僵住了。在此之後,這種情況也反復出現了好幾次,即使只是小小的失誤,老闆也會大聲地指責我,而且不在意周圍有誰,只會提高嗓門,憤怒不已。每當這種時候,我覺得自己彷彿成了這個世界上最醜陋的人,自然而然地,想在公司裡好好學習工作的想法逐漸消失了,變得只是希望能夠安靜地打發時間,撐到實習期結束。
因為我是大學生,而且只是無薪實習生,就算辭職,也不會像上班族辭職時那樣受到打擊,當然,還有一點是因為實習合約已經簽了,所以只要稍微忍耐一下就可以了,我並沒有想過要在實習合約結束之前就先辭職。總之,最後我做到實習期滿,甚至還參加了公司為我舉辦的歡送會,我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我們在國會議事堂站附近吃了最後的晚餐,我因為有事還先離開了。在二十歲出頭的某個秋天,少了上班族的國會議事堂站旁的小巷格外冷清,我感覺從束縛自己的某個東西中解脫了。我還記得隨著夏天過去,寒風開始吹起的季節到來,就像滾動的落葉般,以輕盈的步伐經過那裡,但是為了治癒這段短暫而粗暴的暴力時間,我需要比這更長的時間來面對我的傷口。我仔細思索,為什麼自己沒有先離開公司,我好像只是因為不想輸而已,我不想先從對我太過苛刻的老闆那裡逃走,帶著一種「因為你是加害者,我是受害者,所以我不會先躲著你」這樣的自尊心。
我想熙延和秀英的心情應該也和當時的我差不多吧。雖然在公司裡意外地遭受職場上的折磨,但是當我們把自己當成「受害者」的瞬間,似乎就會得到某人的支援,或成為需要擺脫這個狀況的一種被動存在。雖然沒有為了積極解決問題而挺身對抗的勇氣,至少不想要屈服,因此只能選擇盡可能長久地堅持下去。但事實上公司直到熙妍和秀英要求諮詢為止,都沒有主動出面提供幫助。雖然這樣的職場霸凌已經嚴重到可以直接舉報,但實際上,如果公司抱持不合作的態度,受害者很難單打獨鬥並獲得勝利。我到現在還會害怕見到曾經實習過的那間公司的老闆,雖然只是兩個月的實習,但我受到的損失卻非常大。之後我下定決心,再也不會忍受被虐待的情況,雖然這明明是理所當然的,但也許是因為不想忍受想要學習的心受到挫敗的失望,以及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卻先放棄的委屈,所以對這份工作產生了一種執著。
在進行職場霸凌的相關諮詢時,常會聽見這樣的話:「雖然我們可以充分瞭解這是不正當的情況,但若考慮自己的健康,直接離開這樣的公司,調整心態後到新的公司工作也是一種選擇。」擺脫職場霸凌的情況,絕不是「逃跑」,而且最好不要期待公司會給予任何幫助,因為大部分的人不太關心別人的事,雖然職場上司有問題是原因,但是對此置之不理的公司也無異於共犯,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沒有為個人發揮積極作用,反而成為以個人的犧牲作為食物,如寄生般的存在。當想法愈複雜時,只有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才能夠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傾斜的運動場
想必大家並不是在第一次聽到「失敗為成功之母」時,就覺得這句話只是謊言而已。我原本也相信即使摔倒,只要堅強地站起來,總有一天就會克服失敗,順利取得成功。但是在放棄第一份工作後,在不安中掙扎時,我很確定失敗絕對不是成功之母。我想著「如果我做著不怎麼樣的工作,那我就不可能東山再起了,因此這次無論如何,我都要通過勞務士的考試。」這句話像咒語般被我每天默唸著,焦慮成為了鞭子,在我的心上留下深深的自我厭惡。與其說是心病,我所苦惱和期望的只是平凡年輕人面對的現實情況而已。
在韓國社會,一旦失敗了,通常就不會再有重新站起來的機會。亞洲金融風暴之後,韓國為了克服這個危機,解僱了工人,開始濫用非正式員工。他們說如果經濟恢復,勞動市場就會重新回到原位,即使暫時成為非正式員工,也只不過是當上正式員工的過程,就這樣以甜蜜的謊言大量「製造」了這些非正式員工。一旦成為非正式員工,就永遠無法擺脫那個位置。非正式員工沒有機會,且他們的經歷對以後想獲得更好的工作也沒有幫助。看著這樣的現實長大的年輕人已經知道,一次的失敗可能會影響自己的整個人生,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讓我們從青少年時期開始,就默默地接受像命運般無止境的競爭。
但是,尋找好工作的競爭其實並不平等,畢業於好大學,能夠找到好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擁有穩定的環境,並且來自能夠享受各種機會的富足家庭。電視劇《天空之城》(Sky Castle)即講述為了成為上流階級而執著於子女教育和入學考試的家庭面貌。但即使知道入學考試的重要性,卻不是所有人都執著於此,不,應該說「無法執著」。劇中的主要人物藝瑞在「天空之城」這個富裕的環境中,以家中父母出色的情報力和財力為基礎,接受了最好的教育,但像藝瑞的父母一樣,擁有良好職業和人脈,能夠接觸到有利於大學入學考試資訊的人很少。因此,像醫生世家通常會不斷讓後代也成為醫生,來強化他們的機會和特權。
《20 vs. 80的社會》(Dream Hoarders:How the American Upper Middle Class Is Leaving Everyone Else in the Dust, Why That Is a Problem, and What to Do About It)這本書的作者理查・里夫斯(Richard Reeves)將這種現象稱之為「機會囤積」(opportunity hoarding),也就是說,發展在勞動市場成功所需的能力,實際上依照不同的成長環境,獲取這些能力的機會並不平等。衡量一個人的社會經濟階級受父母所屬階級影響的概念,在經濟學上被稱為「代際所得彈性」(Intergenerational Income Elasticity,IGE),愈難以擺脫父母所屬的階級,彈性就愈高。根據代際所得彈性的概念,父母的社經階級會成為子女的絆腳石,假如階級由高到低劃分為一到十,父母的階級是第九級,那麼即使子女有到第一級的成功能力,由於被父母絆住,只能停留在第四級。相反地,如果父母的階級是第一級,那麼即使子女只有第五級左右的能力,也可以因為父母的幫助爬升到第三級。
依靠父母而改變的能力發展機會是「排除」的另一種說法。從一開始就根本無法接觸到機會的人其實更多,社會階級不能說是單靠個人努力所獲得之能力的結果,依照能力獲得公平機會的錯覺,只是把特權正當化而已。實際上要在這個不公正也不平等的社會裡,想靠自己培養能力並取得成功是很難實現的夢想,而夢想著這種事的我們也健康不起來。
不平等的社會結構過於龐大,想要在這樣的結構中成為例外的人展開了激烈的生存鬥爭。若想要在傾斜的運動場上進行勝算極低的戰鬥,就必須讓自己變得更加強大、更加狠毒,為了不失去屬於自己的那一份,不斷地與他人比較和競爭。愈是不安,就愈不會對他人有利他之心,只會想著自己要如何生存下去,此時所謂的共同體便不復存在,因為我們將會變得無法體諒隊友的失誤,也不能等待他們適應。在不平等的社會中受到的痛苦會成為傷害彼此的刀刃,而我們也將成為互相折磨的加害者和被害者。
在某個媒體的訪談中,曾經被問到職場霸凌的原因,雖然我沒能夠用整理好的句子流暢地回答,但腦中浮現了平常對不平等社會的苦惱。當然,造成職場霸凌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我認為這是因為我們必須拚命守護的東西愈來愈多。要竭盡全力守住自己的位置,如果失去這個位置就再也沒有機會的迫切感,藉由對同事的尖銳態度和扭曲的補償心理表現出來,造成彼此的痛苦。大多數出生在普通家庭平凡的我們,為了不失去任何一次機會而一直處於不安之中。
雖然透過懲戒加害者可以讓大家對職場霸凌提高警惕,但在沒有職場霸凌的世界裡,從個人身上尋找職場霸凌的原因是不夠的。若是即使沒遇見富裕的父母,不是畢業於名門大學,不在大企業工作,也能過上不錯的生活,那麼競爭和不安才有可能大幅減少。真正放鬆的態度,只有在所有人都能過上好日子的時候,才有可能發生。
踏實工作最後卻死了
我負責的第一個職業災害案件,是一位水族館的工作人員因為意外而在水中死亡。
從一開始負責這個職業災害死亡案件後,我想起了實習期間記錄的自殺職業災害案件。在那些全都於紙張上方打洞後用繩子綁起來的紀錄之中,有部分用夾子夾住紙張右側而無法翻頁,因為翻閱紙張的習慣,我不自覺地伸手想拿掉夾子,在那瞬間,文件標題「現場調查報告」卻吸引住我,我的手停了下來。我的直覺告訴我這是不該看的文件,裡面的東西可能會在腦中留下長久都難以忘記的殘影。果然直覺是對的,這份報告書裡完完整整地記錄了死者最初被發現時的現場照片。就像每個人所處的情況都不一樣,死者一定也有不得不選擇死亡的處境。負責這種案件的勞務士,必須重新拼湊該勞工自殺前的幾個月或幾年的時間,要觀察當事人的精神病歷、心理變化、誘發精神壓力的條件、加重壓力的因素以及其他特殊事項等。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要被認定為職業災害也不容易,而近距離觀察某個人的死亡這種事,光是想像就已經讓人心情沉重。
健康又年輕的人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的事故中喪生,雖然乍聽之下會認為是明確的職業災害案件,但仔細一看,也存在一些模糊的討論空間。
第一個討論焦點是該勞工的死亡時間是他可以自由放鬆的休息時間,還是雖然沒有實際工作,但已經開始準備要投入工作的等待時間。休息時間是勞工可以自由使用的時間,因此事故和業務的關聯性會降低,相反地,如果是待機時間,隨時都要開始工作,因此和業務的關聯性會提高。第二個討論焦點是造成事故原因的行為是私人行為還是和工作業務相關的行動。工作時去上洗手間或吃午餐本身雖然不屬於業務範疇,但因為是在工作時間中理所當然會發生的行為,所以去洗手間或吃午飯時摔倒也被認定為職業災害。此外,在休息時間做伸展運動時發生事故,如果可以被看作是準備工作的行動,那麼就能被認可與工作業務有關聯性。我負責的死亡事件同時具有這兩個爭論點,是休息時間進行私人行為而死亡,還是待機時間進行業務相關行為而死亡,還有待商榷。
一般在進行案件釐清時,如果想要拿到必要的資料或確認事實關係,最快也最準確的方法莫過於詢問當事人,但是職業災害死亡案件的當事人已經不在了,無奈之下,我只能詢問死者家屬。雖然我努力不要在工作上參雜個人情緒,但我實在很難做到親自打電話給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當事人父母,具體詢問事故發生原委。儘管我把這件事擺到待辦事項的最後,先處理其他事情,但也不能繼續猶豫下去,我只能打起精神,按下號碼打了電話。
之後連遺屬撫卹金的申請準備都完成了,只剩等待勞動部的判定出爐,但某天卻突然接到通報說要召開判定委員會。勞動法規規定,如果是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事故而申請職業災害的話,勞動部會自行判定,相反地,如果在工作中患上疾病,則由業務上的疾病判定委員會審議後進行判定。該事件是因執行業務上的事故而死亡的案件,卻突然說要召開判定委員會。此時的我與其說是驚訝,不如說是太生氣了,因為突發事故而死亡的人連一次喊痛的機會都沒有,如果知道這件事,他該會覺得多委屈啊。
臺灣情況:臺灣對於職業災害的認定可以分為因工作中發生的事故而造成的「職業傷害」,以及長期執行職務所導致的「職業病」。無論是職業傷害或職業病,都需要勞工所進行的勞務活動和損害結果具有明確的因果關係。尤其是職業病,需要請醫生開立職業疾病診斷書,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也制訂了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作為依據。若勞雇雙方對診斷內容有爭執,可先向各縣市政府的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若仍有爭議再向勞動部的職業疾病認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根據勞動部的立場,認為這起事故是由於心臟麻痺之後因腦部損傷而死亡,因此將心臟麻痺視為業務上的疾病,而召開判定委員會。最後我還是參加了判定委員會,並在現場用激昂的聲音對他們說:「任何人都有可能在任何時候抽筋,但卻不會因此而死。就像抽筋這種情況,身體出現了異常症狀,偏偏當事者是在水中工作的人,所以水中這個工作環境特性才是導致死亡的關鍵,因此該事件不屬於判定委員會的審議對象。」
他們接受了我的意見,隔天勞動部表示決定不在判定委員會進行審議,他們會於內部重新審議後再與我聯絡。一週之後勞動部來電,我看了一下手機上的區域號碼,知道是勞動部,我深呼吸了一口氣後接起電話,他們說這個案件被認定為職業災害。我當時覺得真是太好了,本來就應該這樣,只是因為存在爭議部分才不得不擔心。
但我並沒有因此感到非常高興,因為通常在職業災害案件中,我們稱呼勞工時會使用「死者」或「災害者」的表達方式,但這次我卻使用了「該案件的勞工」,因為我不想直接公然寫出已經受傷而生病的人或者因受傷而死去的人。遺屬們可能會看到我寫的書面資料,每當看到死者一詞時,該會有多傷心呢?父母從子女出生到成長的每個瞬間都曾經感到幸福和喜悅,他們現在應該也還記得那個瞬間吧,所以我不想要像其他資料,留下彷彿認證當事人比父母先成為死者那樣的話語。但是職業災害竟然順利被批准了,我在那個瞬間才真的感受到該送他離開的感覺,此時才是真正的離別。
雖然沒有不令人遺憾的死亡,但是接到被認定為職業災害的通知後,卻讓人感到更加悲傷了,當事人不是因為什麼,只是像平常一樣工作,但是卻死了。他不是為了享受什麼榮華富貴,也不是在悠閒玩樂,他只是認真工作而已。他工作到命都沒有了,卻沒有留下最後一句話,也沒能發出一聲疼痛的喊叫,沒有比瞬間到來的死亡還要更為殘酷的事了。負責勞工案件的時候,我總以為贏了就好,但這件事卻讓我的心情很複雜,當然以對在工作中受傷、生病或死亡的補償來看,職業災害能夠順利得到批准當然是好事,但一方面也讓人惋惜為什麼當事人會在工作中死亡。
我無法理解那種當親近的人死去,或者原本存在的人消失了的情況。雖然不知道死亡是什麼,但是我知道死亡會讓一切都消失得無影無蹤,「離別是新的相遇」、「結束是新的開始」這種話在死亡面前行不通,死就是死了。因此我們要盡全力預防死亡,《重大災害企業處罰法》就是對沒有預防職業災害發生的企業追究責任的法律。讓未能預防死亡的罪、逃避死亡責任的罪都能得到嚴正地處理,我衷心希望不要有人在工作中死去。我們是為了吃好住好而工作,因此我希望大家認真工作後都能過上好日子。現在到了真的該送走這位當事人的時候了。
臺灣情況:臺灣與職業災害較相關的法律主要為《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部並於二ま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針對一定規模事業單位、違反法令情節及重複違反情形等提高罰鍰額度,嚴懲未盡預防職災之責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