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漫遊攝政時期的英國:一個新舊交替、窮奢極慾、浪漫感性的奔放時代

原文書名:The Time Traveler's Guide to Regency Britain


9786263967519漫遊攝政時期的英國:一個新舊交替、窮奢極慾、浪漫感性的奔放時代
  • 產品代碼:

    9786263967519
  • 系列名稱:

    知識叢書
  • 系列編號:

    KA01147
  • 定價:

    700元
  • 作者:

    伊恩.莫蒂默(Ian Mortimer)
  • 譯者:

    胡訢諄
  • 頁數:

    512頁
  • 開數:

    14.8x21x2.53
  • 裝訂:

    平裝
  • 上市日:

    20241030
  • 出版日:

    20241030
  • 出版社: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
  • CIP:

    741.3
  • 市場分類:

    外國史地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史地類
  •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歡迎來到攝政時期的英國,
這是夾在優雅得有點無趣的十八世紀、道德優越感一絲不苟的維多利亞時期之間,
一個耀眼、危險、放蕩、頑皮、冒犯、自由、極具娛樂效果,因此最受後人歡迎,
成為許多羅曼史小說以及美劇《柏捷頓家族:名門韻事》的背景時代!

珍•奧斯汀的小說和拜倫勛爵的詩、康斯塔伯的風景畫和布朗梅爾的男裝時尚、巨型蒸汽機的運用和火車的發明、特拉法加海戰和滑鐵盧的軍事勝利……《漫遊攝政時期的英國》帶領時間旅人穿越到一七八九至一八三○年,這段英國國力準備邁向巔峰的歷史時空。

喬治三世晚年到喬治四世執政這段時期的英國,歷經前所未有的社會、經濟和政治變革。工業革命帶來快速發展,形成貴族名流奢華無度、底層百姓極端困苦的強烈對比。但與此同時,女性、種族、勞工權利,以及環境與動物保護等觀念,也在這個時代陸續提出。

暢銷作家伊恩•莫蒂默為讀者傳達了這個時期的各種景象、聲音和氣味,揭示攝政時期的人們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他們在哪裡購物以及如何娛樂?他們相信什麼又害怕什麼?這是最令人興奮、最真實、最發自內心的歷史——因為過去不是要研究的東西,而是作為生活經驗的映射。

一致推薦

極好的書……莫蒂默的博學令人敬佩,他幾乎沒有寫過一句無聊的話。——安德魯•泰勒(Andrew Taylor),《泰晤士報》每週書籍

莫蒂默已經寫過中世紀、伊莉莎白時代和十七世紀的漫遊指南,現在他將精闢的研究和豐富的軼事描述搬到攝政時期的英國。——凱瑟琳•休斯(Kathryn Hughes),《週日郵報》

如果你有機會在一七九ま年代旅行,莫蒂默的這本書將告訴你關於罪犯、疾病、乞丐和其他後喬治時代的美好事物。——西蒙•赫弗(Simon Heffer),《每日電訊報》年度書籍

令人激動……當你閱讀時,想像自己身處祖先之中,而他們和我們一樣,糟糕又厲害。——譚雅•戈德(Tanya Gold),《每日電訊報》

超棒……莫蒂默的博學令人敬佩,他幾乎沒有寫過一句無聊的話……喬潔•黑爾(Georgette Heyer)的書架上若有這本書,她的小說研究將會輕鬆許多。至於珍・奧斯汀,她在本書中不僅能夠找到自己的世界,還有她可能從不知道攝政時期也存在的世界。而現在,因為過了兩百年,我們才能如此。——《泰晤士報》

作者簡介


伊恩•莫蒂默(Ian Mortimer)
《週日泰晤士報》暢銷作家,著有《漫遊中古英格蘭》、《漫遊伊莉莎白女皇的英格蘭》、《漫遊十七世紀古英國》、《漫遊歐洲一千年》,以及四本中世紀人物傳記。1998年獲選英國皇家歷史學會資深會員;2004年醫藥社會史著作榮獲英國皇家歷史學會亞歷山大獎,並於2009年由皇家歷史學會出版。現與妻子、三個孩子住在英國達特慕爾郊區的摩爾登漢普斯德。

譯者簡介


胡訢諄
中正大學哲學系學士、碩士,英國愛丁堡大學翻譯研究碩士。愛狗人士。譯作《請、對不起、謝謝》、《漫遊歐洲一千年》、《野蠻法國行》、《滾出中國》、《下一個家在何方?》等二十餘種。譯作指教:[email protected]

書籍目錄


致謝
作者注
緒論

1景觀
2倫敦
3民眾
4性格
5日常生活
6服裝穿著
7旅行
8棲身之處
9飲食菸酒
10清潔、健康、醫藥
11法律與秩序
12娛樂

後記
注釋

文章試閱


服裝穿著

你穿什麼衣服重要嗎?珍.奧斯汀似乎不那麼認為。無論一個女孩對於她的棉紗禮服剪裁多麼心煩,她最想吸引的男人可能都不會注意到。然而,吸引異性注意可不是判斷這個問題的唯一標準。穿著很大部分代表你的階級,而階級當然重要。階級影響你的商店信用、房屋租賃、舞會進出。如果妳是一名年輕女子,華美的衣裳對任何想要占妳便宜的紳士會是警告;另一方面,臨時湊合的衣服,就是告訴別人妳沒有強大的後台。而且,服裝也關係政治觀點。浮誇賣弄的服裝可能激怒支持平等主義價值的人。法國大革命爆發之後,當走投無路又飢腸轆轆的倫敦人民憤而攻擊皇家馬車,這時穿著金線刺繡的西裝背心走在皮卡迪利街上並非明智之舉。此外,時尚是國際焦點,而巴黎一直是領頭羊,英國、歐洲、北美跟隨在後。因此,法國大革命在整個西方世界帶動新的男裝哲學。上流社會的男性放棄繽紛的異國服裝,改採低調優雅的風格。
當然,時尚一直在變。可以選擇的天然材料只有五種——絲、羊毛、亞麻、大麻、棉,而裝飾布料的扣帶、毛皮、羽毛種類也有限,因此,你的衣服剪裁與顏色必定需要保持時髦。每月月初,《泰晤士報》會出版一份倫敦女性時尚報導,詳細描述「正式禮服」、「外出禮服」、「旅行禮服」,以及頭飾,並且提供色彩好感的觀察。也在這個時候,開始可以訂製個人服裝。時尚雜誌從一七九○年代開始出版,例如《淑女雜誌》(The Lady’s Magazine)、《時尚藝廊》(The Gallery of Fashion)、《仕女博覽月刊》(The Lady’s Monthly Museum)。有的甚至還有手工著色與雕刻插畫。當然,什麼都比不上親自去倫敦或布萊頓看看有錢人家穿些什麼,了解最新的風格究竟怎麼展現。很多東南部的人完全照著做。

紳士衣著
威爾斯親王的衣櫥顯示上流社會頂級的紳士如何驚豔眾人。一七九○年,他的母親生日當天,他穿著褐色的絲絨外套,以及相同布料但有藍色小圓點的及膝褲,充滿金線和銀線刺繡,而且他的背心和外套袖口都覆上金色薄絹。那天晚上後來,他換上「一件褐色與粉紅圓點的絲絨外套和及膝褲,搭配銀色的薄絹背心,鑲滿大量銀色寶石縫飾與七彩貼箔」。他去上議院時,穿的是粉紅與金線刺繡的黑色絲絨外套,以及粉紅高跟鞋。這些全都價值不菲。他的某些外套要花三百英鎊,而且一八一一年成為攝政王之前,他已訂做過上百套西裝。他每年平均購買五十件新襯衫,每條手帕要花十二英鎊,加上至少三百條皮鞭;真金和羽毛製作的肩章每個要花十六畿尼——所以你就知道,為何親王一輩子的服裝都吸引注意。
人們傾向模仿社會階級高於他們的人,但是,即使你很有錢,最好還是學習其他紳士,不要想著模仿親王。例如,如果你在一七九○年代初期去下議院,你會看到那裡的人,幾乎都穿平底、黑色、上面有個銀扣的皮鞋,白色長筒襪;及膝褲稍微過膝,短背心外面穿著高領、長度至大腿的圓角外套,白色領巾;頭髮往後梳,灑上銀灰色的髮粉或隱藏在銀灰色的鬈髮假髮底下。至於帽子,你可能會看到幾頂早期的寬邊高帽,否則最普遍的是「尖頂帽」——帽緣折起三邊,形成一塊「大陸」(後來被稱為「三角帽」)或折起兩邊變成一隻「船」(後來的「雙角帽」)。及膝褲、長筒襪、背心、外套——紳士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這種形式的穿著。
一七九○年,夜間穿著和日間穿著因為材質和服裝的裝飾有所不同。例如,你的禮服襯衫會有鬆垮的袖口和蕾絲裝飾。同樣地,參加盛大場合時,你穿的背心會有刺繡圖案,但你的日常背心會是素面。達官顯要正餐都會盛裝,即使獨自旅行或下榻客棧;適當的衣服會是絲絨背心或較俐落的圓角外套。至於鄉間打獵,你需要較寬鬆的騎馬外套,領口外翻,袖口合身(又稱禮服大衣),以及耐磨的寬鬆及膝褲。別忘帶上你的硬底長靴;你在都市穿的那種柔軟平底皮鞋,在鄉下可不管用。
在時尚界昂首闊步的是喬治.布萊恩.布朗梅爾,較為人知的稱號是「美男子」布朗梅爾。生於一七七八年,在伊頓公學接受教育,並短暫待過牛津大學(他在那裡學習明顯無視低階同窗的藝術)。攝政王注意到他,一七九四年,任命他在自己的軍團,第十驃騎兵團,擔任軍官。接下來四年,年少的布朗梅爾成為親王的密友,獲得時尚、幽默、極為厚顏無恥的名聲。二十一歲時,他從已故的父親那裡繼承三萬英鎊,並在梅菲爾(Mayfair)住下,成為全職的紈褲子弟。他和他的朋友坐在懷特俱樂部的弓形窗邊,評論每個膽敢走過或騎過聖詹姆斯的人。想當然耳,他們到處樹敵。格諾羅上尉認為這群人「無法形容的可憎」,因為「他們討厭每個人、侮辱每個人……說很多粗話,從來不笑,有他們自己的俚語」。你還可以加上他們從來不工作或對他人福祉做出任何貢獻。然而,憑著超群的時尚品味,布朗梅爾大勝多數自負但穿著失敗的男人。「貝德福,你叫這種東西外套?」某天他大嘆,正是對著貝德福公爵。
所以布朗梅爾對時尚的貢獻是什麼?他遺留給後人什麼,而且持續兩百年?
世紀以來,男人必須藉由奢侈的衣著展現權力、財富、威望。而且中世紀末期以來,他們一直刻意穿著礙手礙腳的衣服,顯示他們並不需要從事勞動工作。布朗梅爾觀察到,法國在大革命之後,時尚潮流如何反其道而行。他發現,從現在起,想要展現指揮權的男人應該穿著實用的衣服,像個行動派。此外,他認為這種新的法式風格和傳統的英格蘭價值非常相似,尤其熱愛矜持、厭惡高調,幾乎像個清教徒這幾個方面。因此他融合法國後革命的時尚與典型的英式節制,將浮誇與粗俗從男士日常穿著之中驅逐。他堅持,衣服,應該因為剪裁完美而且適合穿著的人而受到讚揚。就這方面,布尺的發明幫了他一把。從前裁縫使用長條羊皮紙或普通紙描繪客戶的身形,但是現在他們輕輕鬆鬆就能快速準確丈量,剪裁完美合身的布料。而且,布朗梅爾不接受完美以外的標準。
在布朗梅爾的帶領下,紳士應該乾淨、纖細、高雅,到一絲不苟的程度。他的日間服裝應該具備不言而喻的細節:暗黃色的緊身褲或長褲,素色背心,黑色或深色的外套,自然、未灑髮粉的頭髮。如果你想要明亮的鈕釦,應該是黃銅,而不是金或銀。及膝褲和長筒襪現在不穿了,除非你要參加非常正式的場合,需要遵守老舊的社交禮儀。如果你穿的是緊身褲,應該長至小腿肚,鹿皮材質,緊貼身形。這樣的服裝搭配低跟、黑色的赫斯皮靴(Hessian boots),就是前高後低,正面高至膝蓋,有流蘇裝飾的長靴;或者「雙色長靴」(top boots)——黑色的馬靴,靴頂連接一塊顏色較淺的皮革,前後高度齊平。襯衫的領子應該潔白挺立,領巾應該固定在下巴下方。鹿皮或牛皮色的長褲外面,可以穿著顏色對比的深色長大衣,製造強烈的視覺效果。或者,你可以穿著短的實用大衣,沒有背後的長尾,那樣的大衣稱為「史賓塞」。發明的人正是史賓塞伯爵。他在火爐前面睡著的時候,把他的燕尾服燒焦,因而得到靈感。但是無論你選擇什麼,切記低調節制,切忌浮誇俗濫,這點非常重要。紳士應該穿著衣服,並且透過行為、禮儀、語言展現美德與優點,而非只是將財富和權力披在身上。
這種新的風格大受社會改革人士與活躍的年輕紳士歡迎。然而,並非立刻人見人愛。攝政王已經習慣,無論出席什麼場合,都被《泰晤士報》稱為穿著最佳的男人——多半因為他花的錢——所以他不大情願放棄鑲滿珠寶的背心。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紳士開始追隨布朗梅爾低調的風格,就連親王也不得不注意。於是他發現,他根本無法達到布朗梅爾的標準:那需要相當的自制,尤其在維持身材纖細這方面。結果,這兩個人的嫌隙越來越深。當然,分手的是布朗梅爾,而且他分得非常帥氣。一八一一年某天,他和莫伊拉勛爵走在聖詹姆斯,遇見攝政王。親王向莫伊拉勛爵問候,但刻意無視布朗梅爾。此時,布朗梅爾說了那句名言,就像斷頭台的刀片劃過親王的脖子。他轉向莫伊拉勛爵,大聲說:「請問,你這位肥胖的朋友是誰?」
親王絕對不是唯一不願接受新風格的人。大學教職員繼續穿著神職人員的服裝或學院長袍。學校依然要求學生穿上黑色及膝褲、白色長筒襪、藍色背心和白色領巾。及膝褲和白色長筒襪,正是因為老派,所以顯得正式,因此專業人士還是這麼穿著,以示莊嚴尊重。老人當然拒絕採納年輕公子的風格。因此,如果你在一八一○年前後拜訪英國,穿著打扮要看你的年紀和想去的地方。如果你漫遊到皇家學院(Royal Academy),那裡所有年輕人都會穿著「民主」的外套和長褲,而且不會使用髮粉。而在海軍的會議室,所有軍人不僅會穿著及膝褲和白色長筒襪,還會戴上灑了髮粉的假髮。走進任何高級商店,顧客比較可能穿著長褲,而店員穿著老派的及膝褲和長筒襪。
往後跳到一八二○年代,情況已經改變。街上和商店、政府部門、圖書館和會議室,幾乎所有男士都穿著長褲。雖然此時布朗梅爾已經離開英格蘭,去了法國加萊,他的風格繼續留在這裡。但是時尚並不因為他離開而停滯。近來,城裡帥氣的年輕男子穿著加上墊肩的外套,而且腰線甚至比布朗梅爾自己強調的更窄。許多紳士量身訂做束腹或胸衣,以求上半身是理想化的健美、倒三角身形。他們的長褲在狹窄的腰際下方會稍微膨起,臀部的地方略寬,褲管由上往下逐漸變窄。單排扣、膝蓋長度的禮服大衣受到歡迎:這樣的大衣在腰間合身,但不會剪成燕尾服,而是完全遮蔽大腿;翻領通常會以皮毛裝飾。這樣穿著的人通常會戴高帽、拿手杖。襯衫永遠是白色,材質是亞麻,袖口用金色鈕釦或袖扣收緊。布朗梅爾認為,領巾應該永遠是純白色的亞麻,但是現在有時會染色,甚至以絲綢製作。綁法也可以不同:一八二八年,布朗先生(Monsieur le Blanc)出版《領巾繫綁藝術》(The Art of Tying the Cravat)一書,詳列三十二種圍繞脖子的結。騎馬仍然流行雙色馬靴,但現在你還可以選擇威靈頓馬靴。這種馬靴是威靈頓公爵創造的馬靴,正面長度及膝,但是背面稍微較低,以便活動,而且,和現代的威靈頓鞋不同,這是皮革做的。現代的威靈頓鞋(wellingtons)是橡膠或塑膠雨鞋。
你可能好奇,這些全部要花多少錢?在一七九○年代,一套高級西裝——包括外套、背心、及膝褲——在倫敦的裁縫店要四畿尼。如果品質較差的布料你也欣然接受,三英鎊十先令即買得到。白色的棉質或亞麻襯衫通常是自家製造,由妻子、姊妹、女兒深情縫製。如果你想穿著倫敦師傅製作的時髦襯衫,大概會花一英鎊十先令或更多。領巾通常是三至七先令。一雙日常的襪子要花你一大筆錢,四至五先令,可能是棉或羊毛做的。長筒襪可能更貴,尤其如果材料是絲,八到十先令可以買到好貨;無論如何,至少都得花上四先令。最後,你可能會考慮穿內褲。內褲有兩種:長的和短的。長的就像現代的衛生褲,穿在緊身褲和長褲底下。短的是為了穿在及膝褲底下。價格在三至五先令之間,視長度決定。但是,不是每個人都穿內褲:許多男人會將襯衫的尾巴紮進後方當成內褲。
一七九○年,你會發現社會地位崇高的男人多半戴假髮,或在天然的頭髮灑上髮粉。後者的情況,你必須先在頭髮擦上髮蠟(成分是牛或羊的油脂、蜂蠟和香水),幫助髮粉附著。接著你要請你的貼身男僕拿來兩個風箱,把髮粉吹進頭髮。髮粉本身的原料是澱粉,再根據希望的效果染色,最受歡迎的是銀灰色。當然,每次使用都會浪費一堆。儘管如此,一七八○年代,這個國家幾乎每個紳士都會遵循這個昂貴的慣例。一七八六年,皮特引進髮粉稅,某個程度減少使用。而且一七九五年起,為頭髮上粉也需要執照,費用一畿尼:沒有執照的罰款是二十英鎊。到了這個世紀的尾聲,越來越多紳士剪成貝德福平頭,不用髮粉了,而且布朗梅爾的民主風格也不崇尚髮粉。到了一八一二年,只有老紳士和他們的傭人會灑髮粉。同時,只留鬢角,下巴不留的鬍鬚,即所謂的「羊排鬍」(mutton chops)開始流行。那個時候,多數紳士都在家裡自己刮鬍,如果你想去理容院,花上一先令,出來的時候就有光滑的臉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