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宋遼關係史研究(精裝版)(二版)

原文書名:


9789570869972宋遼關係史研究(精裝版)(二版)
  • 產品代碼:

    9789570869972
  • 系列名稱:

    中國近古史
  • 系列編號:

    1610221
  • 定價:

    680元
  • 作者:

    陶晉生
  • 頁數:

    264頁
  • 開數:

    15.1x23.6x2.1
  • 裝訂:

    精裝
  • 上市日:

    20230808
  • 出版日:

    20230808
  • 出版社:

    聯經出版事業(股)公司
  • CIP:

    625.07
  • 市場分類:

    中國史地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史地類
  •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傳統中國的對外關係,常以建立以中國為中心的世界秩序為理想,要求鄰邦對中國朝貢。但是朝貢制度不足以涵蓋中國數千年來的外交關係。本書根據豐富的史料和前人的研究,考察宋遼對峙的局勢之下,宋朝對遼外交的特色。當時宋廷不得不採取比較實際的政策,承認與宋勢均力敵的遼朝為兄弟之邦,建立平等的外交關係。著者並且在這一架構上,分析北宋對遼外交的幾次重要交涉。

本書中文初版於1984年出版,此為新版。


作者簡介


陶晉生
臺灣大學歷史系學士、碩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歷史學博士。先後從姚從吾、鄧嗣禹先生習宋遼金元史與東亞史。曾任教於臺灣大學、師範大學、東吳大學、美國西密西根大學、亞利桑那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著有《宋遼關係史研究》(獲中山學術獎)、《歷史的瞬間:從宋遼金人物談到三寸金蓮》、《宋遼金史論叢》、《女真史論》、《北宋士族》等,編有《陶希聖日記:1947-1956(上)(下)》、《陶希聖年表》(與陶泰來合編)。1990年當選為中央研究院院士。


書籍目錄



第一章 宋遼關係的歷史背景
第二章 宋遼間的平等外交關係:澶淵盟約的締訂及其影響
第三章 遼的對宋政策與貿易
第四章 北宋慶曆改革前後的外交政策
第五章 北宋朝野人士對於契丹的看法
第六章 王安石的對遼外交政策
第七章 宋、高麗與遼的三角外交關係
第八章 從宋詩看宋遼關係
第九章 對於北宋聯金滅遼政策的一個評估
史源及參考書
索引

推薦序/導讀/自序


我開始試探宋遼外交關係的課題,是在十年前,當時獲得國家科學委員會的研究補助,輯錄了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中的宋遼關係史料,分成三冊出版。其後陸續發表了「北宋慶曆改革前後的外交政策」和「王安石的對遼外交政策」兩文,在臺灣大學講授遼金元史時,亦提出來和同學討論,引起相當的興趣。所以後來又陸續寫作了幾篇論文。
這本小書包含了已經發表的五篇論文(第二、四、六、七和八章),此外,第五章原是用英文寫的,也已經發表。現在連同未發表過的三篇(第一、二、九章),經過改寫和翻譯,輯成稍具連貫性的小冊,探討宋遼之間的外交關係。
在寫作這些論文的過程中,特別應當感謝的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師友對我的工作的很多指示。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安定環境和豐富藏書,使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同時,並且感謝該所允許我將發表在集刊上的文章包括在本書內。
我也想在此謝謝Jack Dull, Morris Rossabi和張存武教授,他們組織的三次會議,使我得以發表三篇論文(第三、五、七章)。
亞利桑那大學的William Schultz教授,歷史語言研究所的邢義田先生,臺灣大學研究生陳家秀、耿立羣和李今芸曾經讀過這些論文的全部或一部分,並提出寶貴的意見。尤其耿立羣於今年二月起擔任我的助理,在蒐集中國近世社會史史料工作之餘,替我作了繁雜沉悶的抄寫和整理小注及書目的工作,在此一併誌謝。書中錯誤在所不免,仍由我負全部的責任。
陶晉生
識於民國七十二年五月


文章試閱


第二章 宋遼間的平等外交關係:澶淵盟約的締訂及其影響

一 宋以前契丹與中原的關係
在五代中,梁、唐、周和契丹維持對等關係,而晉與漢則為契丹之藩屬。因為耶律阿保機曾求後梁冊封,故梁之地位尚在契丹之上。耶律阿保機在繼任八部大人之前,已經於西元九ま五年與李克用結盟,對付朱溫。阿保機的主要目標,在奪取幽州。據中原的記載,阿保機且曾向後唐「貢良馬」。李克用死後,李存勗取得幽州,後唐遂轉而與契丹站在對立的地位。耶律德光接受了石敬瑭的請求,干涉中原政局,並取得燕雲十六州。自此契丹以幽州為經略中原的根據地。在石重貴聲言對契丹「稱孫不稱臣」後,耶律德光興師問罪,佔領汴京,滅晉(西元九四七年),並且正式建立大遼帝國。
不久,耶律德光退師,並於回國途中病死。劉知遠乘機收拾殘局,進駐汴京,建立漢朝。西元九四八年,劉知遠卒,子承佑立。契丹曾經與南唐議攻漢。次年攻下貝州。遼天祿五年(即穆宗應歷元年,九五一),郭威弒承佑自立,國號周,並遣朱憲通知契丹。契丹亦遣使「致良馬」。後周建國之初,曾欲許契丹歲幣,以取得平等關係,而契丹不許。周遣姚漢英、華昭胤至契丹,「以書辭抗禮」,使節為契丹扣留。同時,漢劉崇自立於太原,即北漢。劉崇為周所攻,遣使向契丹稱姪,求援,且求冊封。契丹遣燕王牒䗶(即述軋),樞密使高勳冊立劉崇為大漢神武皇帝。同年夏,契丹世宗自將南侵後周,師未出而為察割所弒。穆宗立。
穆宗的對中原政策,比較保守,但是仍然維持扶植北漢的策略。值得注意的是,世宗被弒後,「漢、周、南唐各遣使來弔。」次年(九五二),漢為周所侵,遣使求援。此後類似的記載很多。契丹也曾屢次出兵幫助北漢。
〔遼史〕中凡遇對晉、漢、南唐及諸部落的外交關係,都寫「來貢」,惟有梁、唐及周則是「遣使來聘」。可見這三朝是和契丹處於對等的地位。
周世宗對契丹發動攻勢,是在顯德六年(遼應歷九年,九五九),拔益津、瓦橋、淤口三關,陷瀛、莫二州。但是世宗未能進一步恢復燕雲,而於同年去世。總之,五代時期契丹與中原的外交關係,已經建立了若干為宋所遵循的先例,即約為兄弟,互遣聘使,及中原以歲幣贈送給契丹。
二 宋遼外交關係的建立及中斷
西元九六ま年(遼應歷十年),周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在一次出師抵禦契丹侵擾的行動中,被諸將黃袍加身,廢周自立,國號宋。宋太祖並沒有考慮到遣使契丹通知改朝換代的問題,與周朝建立時的情形不同。太祖的政策是先平定江南,再經營北邊。於是北漢以契丹為援,有時誘契丹擾宋邊界,如宋乾德元年(遼應歷十三年,九六三)九月:
是月,北漢主誘契丹兵攻平晉軍。(宋)命洺州防禦使郭進、濮州防禦使張彥進、客省使曹彬、趙州刺史陳萬通,領步騎萬餘往救之,未至一舍,北漢引兵去。
契丹亦有時侵擾宋的邊境,如宋建隆元年(九六ま),契丹入侵棣州,刺史何繼筠追破其眾,獲馬四百匹。乾德元年(應歷十三年,九六三),宋欲城益津關,契丹以兵擾之。
宋開寶二年(遼景宗保寧元年,九六九),太祖親征北漢,契丹分道來援,何繼筠大敗契丹於陽曲縣北,韓重贇亦破契丹於定州。太原久不下,太祖納李光贊及趙普之言班師。
宋遼外交關係的建立,是在宋開寶七年(遼保寧六年,九七四)。雙方都指對方先發起建交。〔宋會要輯稿〕記載契丹涿州刺史耶律琮致宋權知雄州內園使孫全興書如下:
(耶律)琮濫受君恩,猥當邊任。臣無交於境外,言則非宜;事有利於國家,專之亦可。切思南北兩地,古今所同,曷常不世載歡盟,時通贄幣。往者晉氏後主,政出多門,惑彼強臣,忘我大義。干戈以之日用,生靈於是罹災。今玆兩朝,本無纖隙。若或交馳一介之使,顯布二君之心,用息疲民,重修舊好,長為與國,不亦休哉!……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節錄此書,其末作:「用息疲民,長為鄰國,不亦休哉!」由耶律琮信裡「臣無交於境外,言則非宜;事有利於國家,專之亦可」看來,確為契丹地方官首先發起建交之舉。
〔長編〕又記:
辛丑,全興以琮書來上。上命全興答書,並修好焉。
〔遼史〕的記載比較簡單,但是時間則在宋人記載之前:
三月,宋遣使請和,以涿州刺史耶律昌朮加侍中,與宋議和。
同年末,宋遣使賀契丹次年正旦。似乎宋對契丹頗有意修好。開寶八年(九七五)三月,契丹遣使克妙骨愼思,「奉書來聘」。太祖遣官迎接、召見、賜宴,並且請遼使觀騎射。太祖對宰臣說:
自五代以來,北戎彊盛,蓋由中原衰弱,遂至晉帝蒙塵。亦否之極也。今景慕而至,乃時運使然,非?德能致。
同年七月,遣西上閤門使郝崇信,太常丞呂端出使契丹。自此建立賀正旦和賀生辰的禮節。
太祖崩,太宗立。(九七六)宋遣使告契丹,契丹亦遣使弔慰。契丹又遣使賀登極及賀次年正旦。宋並遣使「致其先帝遺物」。
太宗太平興國四年(遼乾亨元年,九七九),太宗親征北漢。契丹遣撻馬長壽使宋,問興師伐劉繼元之故。宋人記載,則為契丹尚書耶律伊埓摩哩奉書問起居。自此雙方和平結束,直至澶淵之盟(一まま四——五),二十五年間,兩國互不通使臣。但〔遼史〕有宋三次遣使請和的記載。而遼聖宗不許和。
宋與契丹的貿易開始於太祖時代,至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九七七),纔正式在鎮州、易州、雄州、覇州和滄州置榷務,以犀象香藥及茶與契丹貿易。契丹雖不願宋人市馬,但宋人仍然有時在北方買馬。
遼宋的外交關係雖然由於九七九年宋發動對遼戰爭而斷絕,但是貿易關係仍然時斷時續(總共有五次,直至澶淵之盟)宋對遼的貿易可說是緩和邊寇的一種手段,但是以斷絕貿易關係來制裁遼朝則不大成功,因為宋遼間沒有很清楚而易於隔絕的國界。
兩國間雖無外交關係,但是雙方對於邊界上時常發生的糾紛,仍有約束。太平興國七年(九八二)十月,太宗詔北邊州軍:
今聞邊境謐寧,田秋豐稔,軍民等所宜安懷,無或相侵。如今轍入北界剽略及竊盜,所屬州軍收捉重斷。所盜得物,並送還北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