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李鴻章遊俄紀事
原文書名:
產品代碼:
9789578595200系列名稱:
中華史地叢書系列編號:
G2022定價:
200元作者:
俄國帝政時代國務總理維特Witte伯爵譯者:
王光祈頁數:
115頁開數:
14.8x21裝訂:
平裝上市日:
20180328出版日:
20180328出版社:
中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CIP:
略市場分類:
外國史地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聯合分類:
史地類-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內容簡介:
此書乃譯自俄國帝政時代國務總理維特Witte伯爵之筆記,維氏自1907年起開始作此筆記,記中所載為為尼古拉第二執政時代至1912年止之俄國各種要政真相。
維氏於1915年去世,俄皇曾令人抄沒其稿件,急欲獲得此項筆記稿子一讀,但未被其覓著。該稿當時以他人名義存在法國Bayonne地方某銀行。直至1922年,此項筆記乃以俄文印成兩冊發行,風行一時,英德法美各國,皆有譯本。德國譯本,只譯其中重要各章,並未全譯,譯者即根據德文譯本,擇其中四章之與中國有關者作譯。
其中前兩章是李鴻章尚在俄國之時,後兩章則在李氏回中國以後,此兩章與李氏遊俄時所訂密約多有關係,故本書取名《李鴻章遊俄紀事》,史料彌足珍貴。
本書特色:
此書乃譯自俄國帝政時代國務總理維特Witte伯爵之筆記,維氏自1907年起開始作此筆記,記中所載為為尼古拉第二執政時代至1912年止之俄國各種要政真相。
其前兩章是李鴻章尚在俄國之時,後兩章則在李氏回中國以後,此兩章與李氏遊俄時所訂密約多有關係,故本書取名《李鴻章遊俄紀事》,史料彌足珍貴。
目錄:
譯者敘言
與李鴻章談判並締結中俄條約
加冕─Chodynke─與日締結高麗條約
遼東半島之占領
拳亂與我們的遠東政策
譯者敘言:
此書乃譯自俄國帝政時代國務總理維特Witte伯爵之筆記。維氏(1849─1915)為俄國戰前最負時望之大政治家,有『俄國財政界彼得大帝』之稱。當李鴻章赴俄訂約之時,維氏正任財務大臣;俄皇以其熟東方情形之故,特令彼與李氏談判,遂訂中俄密約。
維氏雖深信俄國實有世界帝國之資格,但同時卻能深悉俄國內部各種弱點,故主張和平發展之政策;一方面設法聯絡中國,他方面則竭力促進內國經濟。但俄皇尼古拉第二與其他侵略派,則主張急進,以武力佔據中國土地。於是俄國之中,分為和平急進兩派,互相爭論不已。
俄皇對於維氏個人,本來不甚喜歡,但以其理財能力與國外信用之故,又不能離彼。其後急進派終佔勝利,一九○三年八月,俄皇遂免維氏財政大臣之職,而任以一種地位極為崇高但無絲毫實權之部臣協會主席。迨日俄戰事(1904─1905)既終,俄皇欲以戰敗國資格而訂不割地不賠償之議和條約,因此,舉國無人,敢任議和代表一職。於是不得不起用維氏,任以赴美與日議和之責;其結果訂成有利俄國之和約。旋因俄國革命事起,舉國沸騰,俄皇乃根據維氏一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之報告,發表俄國有名之『十月宣言』。更以維氏為眾望所歸,遂任為俄國第一任國務總理。一九○六年五月五日,維氏因保守黨大地主等等之反對,乃辭職而去。
從一九○七年夏季起,維氏遂在國外,開始作此筆記,至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停筆,以後便未再續。記中所載,為尼古拉第二執政時代至一九一二年止之俄國各種要政真相。維氏係於一九一五年三月十三日去世。俄皇曾令人抄沒其稿件,急欲獲得此項筆記稿子一讀,但未被其覓著;蓋該稿係以他人名義存在法國Bayonne地方某銀行,故也。直至一九二二年,此項筆記,乃以俄文印成兩冊行世,一時甚為風行。英德法美各國,皆有譯本。德國譯本,只譯其中重要各章,並未全譯;但亦有一大厚冊。余所譯者即係根據德文譯本,而且只擇其中四章之與中國有關者。其中前兩章,係李鴻章尚在俄國之時,後兩章則在李氏已回中國以後;但此兩章中,仍與李氏游俄時所訂密約,有多少關係,故本書取名『李鴻章遊俄紀事』,讀者幸物以名實不符見責。
本書第三章中,關於旅順大連條約,維氏向李鴻章張蔭桓行賄一事,至今真相不明。惟據友人中之研究當時史事者,則謂李鴻章似未收受此款;歐戰以後,清理華俄道勝銀行,其中曾有華人存款,而姓名不可查考,或即係此項款子。但是此外又有人疑此項款子,係為太后所得,云云。至於張蔭桓遣戌新疆之際,聞出京時,有向俄使所款之說,則頗跡近嫌疑矣。
中華民國十七年九月二日王光祈序於柏林南郊Steglitz,Adolfstr.12
內容簡介:
此書乃譯自俄國帝政時代國務總理維特Witte伯爵之筆記,維氏自1907年起開始作此筆記,記中所載為為尼古拉第二執政時代至1912年止之俄國各種要政真相。
維氏於1915年去世,俄皇曾令人抄沒其稿件,急欲獲得此項筆記稿子一讀,但未被其覓著。該稿當時以他人名義存在法國Bayonne地方某銀行。直至1922年,此項筆記乃以俄文印成兩冊發行,風行一時,英德法美各國,皆有譯本。德國譯本,只譯其中重要各章,並未全譯,譯者即根據德文譯本,擇其中四章之與中國有關者作譯。
其中前兩章是李鴻章尚在俄國之時,後兩章則在李氏回中國以後,此兩章與李氏遊俄時所訂密約多有關係,故本書取名《李鴻章遊俄紀事》,史料彌足珍貴。
本書特色:
此書乃譯自俄國帝政時代國務總理維特Witte伯爵之筆記,維氏自1907年起開始作此筆記,記中所載為為尼古拉第二執政時代至1912年止之俄國各種要政真相。
其前兩章是李鴻章尚在俄國之時,後兩章則在李氏回中國以後,此兩章與李氏遊俄時所訂密約多有關係,故本書取名《李鴻章遊俄紀事》,史料彌足珍貴。
目錄:
譯者敘言
與李鴻章談判並締結中俄條約
加冕─Chodynke─與日締結高麗條約
遼東半島之占領
拳亂與我們的遠東政策
譯者敘言:
此書乃譯自俄國帝政時代國務總理維特Witte伯爵之筆記。維氏(1849─1915)為俄國戰前最負時望之大政治家,有『俄國財政界彼得大帝』之稱。當李鴻章赴俄訂約之時,維氏正任財務大臣;俄皇以其熟東方情形之故,特令彼與李氏談判,遂訂中俄密約。
維氏雖深信俄國實有世界帝國之資格,但同時卻能深悉俄國內部各種弱點,故主張和平發展之政策;一方面設法聯絡中國,他方面則竭力促進內國經濟。但俄皇尼古拉第二與其他侵略派,則主張急進,以武力佔據中國土地。於是俄國之中,分為和平急進兩派,互相爭論不已。
俄皇對於維氏個人,本來不甚喜歡,但以其理財能力與國外信用之故,又不能離彼。其後急進派終佔勝利,一九○三年八月,俄皇遂免維氏財政大臣之職,而任以一種地位極為崇高但無絲毫實權之部臣協會主席。迨日俄戰事(1904─1905)既終,俄皇欲以戰敗國資格而訂不割地不賠償之議和條約,因此,舉國無人,敢任議和代表一職。於是不得不起用維氏,任以赴美與日議和之責;其結果訂成有利俄國之和約。旋因俄國革命事起,舉國沸騰,俄皇乃根據維氏一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之報告,發表俄國有名之『十月宣言』。更以維氏為眾望所歸,遂任為俄國第一任國務總理。一九○六年五月五日,維氏因保守黨大地主等等之反對,乃辭職而去。
從一九○七年夏季起,維氏遂在國外,開始作此筆記,至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停筆,以後便未再續。記中所載,為尼古拉第二執政時代至一九一二年止之俄國各種要政真相。維氏係於一九一五年三月十三日去世。俄皇曾令人抄沒其稿件,急欲獲得此項筆記稿子一讀,但未被其覓著;蓋該稿係以他人名義存在法國Bayonne地方某銀行,故也。直至一九二二年,此項筆記,乃以俄文印成兩冊行世,一時甚為風行。英德法美各國,皆有譯本。德國譯本,只譯其中重要各章,並未全譯;但亦有一大厚冊。余所譯者即係根據德文譯本,而且只擇其中四章之與中國有關者。其中前兩章,係李鴻章尚在俄國之時,後兩章則在李氏已回中國以後;但此兩章中,仍與李氏游俄時所訂密約,有多少關係,故本書取名『李鴻章遊俄紀事』,讀者幸物以名實不符見責。
本書第三章中,關於旅順大連條約,維氏向李鴻章張蔭桓行賄一事,至今真相不明。惟據友人中之研究當時史事者,則謂李鴻章似未收受此款;歐戰以後,清理華俄道勝銀行,其中曾有華人存款,而姓名不可查考,或即係此項款子。但是此外又有人疑此項款子,係為太后所得,云云。至於張蔭桓遣戌新疆之際,聞出京時,有向俄使所款之說,則頗跡近嫌疑矣。
中華民國十七年九月二日王光祈序於柏林南郊Steglitz,Adolfstr.12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王光祈 (1891—1936年) 音樂學家和五四時期社會運動家。1920年赴德國留學,研習政治經濟學;1923年轉學音樂;1927年入柏林大學專攻音樂學;1934年以《論中國古典歌劇》一文獲波恩大學博士學位。他的音樂研究,開東方民族音樂之先河。重要作品有《中國音樂史》、《西洋音樂史綱要》、《東方民族之音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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