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從聽雷到聽懂,現代音樂簡史:爵士、藍調、民謠、搖滾、龐克、嘻哈……生活中總是沒人理解你,但你一定能找到一種音樂懂自己。

原文書名:


9786267448878從聽雷到聽懂,現代音樂簡史:爵士、藍調、民謠、搖滾、龐克、嘻哈……生活中總是沒人理解你,但你一定能找到一種音樂懂自己。
  • 產品代碼:

    9786267448878
  • 系列名稱:

    TELL
  • 系列編號:

    DL0069
  • 定價:

    390元
  • 作者:

    王碩、儲智勇
  • 頁數:

    224頁
  • 開數:

    17x23x1.3
  • 裝訂:

    平裝
  • 上市日:

    20241002
  • 出版日:

    20241002
  • 出版社:

    大是文化有限公司
  • CIP:

    910.9404
  • 市場分類:

    音樂、舞蹈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藝術類
  •  

    ※在庫量大
商品簡介


114首音樂、88張經典圖片,讓你一邊看書,一邊聽懂音樂!

◎「爵士」的原文是在罵人。「搖滾」的中文則是詩人余光中發明。
◎重金屬和新金屬的差別是……主唱和吉他手有沒有爭寵較勁?
◎為什麼唱美國現代民謠可以得諾貝爾文學獎?
◎嘻哈、freestyle我懂,但車庫舞曲、藝術搖滾、前衛搖滾、工業音樂、金屬核……。
本書無限擴大你的聽覺宇宙,無限制釋放你的情感。

作者王碩和儲智勇是有20年以上資歷的樂評人,
兩人所主持的網路電臺節目壞蛋調頻(Bad FM),
曾獲得蘋果iTunes大中華區史上年度最佳播客及年度最佳新播客,

這本是他們樂評生涯總結之作,從基督教音樂、福音音樂寫到藍調、搖滾與電音,
並附上114個QR Code,只要你拿起手機掃一掃就可以聽音樂,
搭配書中的各種故事,讓你從聽雷到聽懂,堪稱最具代表性的現代音樂簡史。

.藍調其實沒規矩,就是黑人唱出艱苦生活的心聲。
早期美國唱片分類居然以膚色為標準:非黑即白。
黑人音樂被稱為「藍調」,白人音樂被稱為「鄉村」。
誰唱藍調最有名?聽聽藍調大師「鉛肚皮」唱的〈在松樹林裡〉(In the Pines)。
這首歌還有一個臺灣人演奏琵琶的版本,東西音樂結合,一點都不違和。

.民謠:唱民歌也能拿諾貝爾獎。
美國歌手巴布.狄倫是詩人歌手、民謠搖滾之父,
更是歷史上第一位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音樂家,
你也想學民謠?抱歉,
巴布.狄倫的師父說:「民謠是學不來的,民謠是偷來的。」

.搖滾精神永不死?其實搖「滾」樂早就掛了,但藝術「搖」活了。
當鄉村樂和搖滾結合,叫鄉村搖滾;藍調和搖滾結合在一起,叫藍調搖滾。
那泡菜搖滾呢?邊吃泡菜邊搖滾?錯,這其實是指德國佬玩的搖滾。
想聽最初始的搖滾樂?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最具代表。

.重金屬音樂:為什麼樂隊的主唱和吉他手老爭寵?
重金屬樂團裡,有個人比主唱更重要,因為當主唱高喊「solo!」時,
就代表這首歌的高潮到了,輪到吉他手炫技了。
最有名的重金屬樂團齊柏林飛船的吉他手,還曾應邀參加北京奧運的閉幕。

•所有音樂皆電音,可以貌似胡說八道的講出一本正經。
例如聽起來有百人念經的Fu的磁帶音樂,
孫燕姿《未完成》專輯中的〈神奇〉這首歌的前奏,就用到這個技巧。
或是因貧窮而豐富了想像力的迴響音樂,
還有迷幻舞曲:一種人人都喜歡,但沒人願意承認自己喜歡的音樂。

世上每一種音樂風格都不曾單獨存在過,因為情感的表達就是音樂,
也許,生活中總是沒人理解你,但你一定能找到一種音樂懂自己。

(原版書名:從裝懂到聽懂,現代音樂簡史)

作者簡介


王碩
中國播客(Podcast)「教父」、音樂播客《壞蛋調頻》主理人、自媒體風雲人物、資深樂評人、中央美院客座講師。著有《師傅,走嗎》等書。參與《樂隊的夏天》、《奇葩大會》等綜藝節目。

儲智勇(伍?伍伍)
媒體人、音樂人、戲劇導演及演員。著名音訊播客《壞蛋調頻》的聯合創始人和DJ,中國元祖級後搖滾樂團「布拉格」的成員,曾導演或主演《鯨魚》、《一次》、《色弱》、《螞蟻沒問題》、《公牛》、《大雞》、《聆聽弘一》、《卡拉OK豬》等戲劇作品,多次參加北京國際青年戲劇節、烏鎮國際戲劇節等大型戲劇藝術節及院線巡演。

書籍目錄


推薦序一 不只聽情境,更要聽知性╱Brien John
推薦序二 快樂讀音樂才會「樂」來「樂」有趣╱朱頭皮
推薦序三 用音樂找回自己╱譚謹恩
前言 起源於美國紅燈區文化的蠢蛋

第一章 我們今天聽的這些音樂,從那兒來的?
01基督教音樂:不是從《聖經》取材,就不算
02福音音樂:唱的是《聖經》,最有名的一首是牛頓寫的詞
03藍調音樂:唱出黑人艱苦生活的心聲

第二章 搖滾樂誕生的前夜
01節奏藍調:美國黑人為黑人創作的音樂
02鄉村音樂:那些「乘機」離去的鄉村音樂家
03民謠:唱民歌也能拿諾貝爾獎

第三章 搖滾精神永不死,其實搖滾樂早就掛了
01 Rock and Roll不等於Rock
02車庫搖滾:家裡沒車庫別搞車庫搖滾
03雷鬼:搖滾樂的海外親戚
04龐克:流氓阿飛玩的音樂
05嘻哈:不只是幫派和饒舌

第四章 為搖滾而藝術
01藝術搖滾:一根全世界最出名的香蕉
02德國酸菜搖滾:藝術搖的德國親戚
03被誤解的「前衛搖滾」:誰說古典不能搖滾?
04重金屬音樂:為什麼樂隊的主唱和吉他手老爭寵?
05死亡金屬音樂:唱什麼不重要,低吟狂吼就對了
06新金屬音樂:不穿緊身皮褲,改穿嘻哈裝
07金屬核:龐克和金屬到底是不是死對頭?
08工業音樂:文學愛好者搞出來的音樂風格

第五章 所有音樂皆電音
01致那些討厭電音的搖滾青年
02磁帶音樂:聽起來有百人唸經的Fu
03電音鼻祖不跳舞
04迴響音樂:因貧窮而豐富了想像力
05鼓手,一個將被機器取代的職業?
06紙醉金迷迪斯可
07浩室音樂:沒有舞廳還有客廳
08高科技舞曲:舞曲裡面的「哲學家音樂」
09迷幻舞曲:一種人人都喜歡,但沒人願意承認自己喜歡的音樂
10英國車庫舞曲:當代電音從這裡開始
11兩步舞曲:走兩步瞧瞧
12迴響貝斯:電子音樂的尾聲
13代後記:實驗音樂

附錄 年代發展表

推薦序/導讀/自序


推薦序一
不只聽情境,更要聽知性

《22世紀衛星》創辦人╱Brien John

約莫15年前,有兩件網路大事永遠改變了我們這一代聽音樂的方式。第一是串流誕生,以幾乎免費的代價,讓全世界的音樂觸手可及;第二是臉書問世,打破專家與庶民的界線,每個人都是媒體。
結果是音樂不再神祕珍貴了。想聽一張專輯無需斟酌再三、綜合各方意見、小心翼翼提取日常娛樂花費。只要滑鼠輕點,聽10秒提不起勁,大可就此略過不聽。演算法的演進更是火上加油,它比你自己更知道你要聽什麼,如同私家御廚上菜,你只管張口吃了便是。音樂的資訊在網路上俯拾即是,甚至多到一文不值。大多時候東抄西貼,好壞難辨。耕耘一輩子的專家與聊天型網紅,搞不好後者你還比較看得更津津有味。
音樂澈底生活化了,變成你日常背景的一張張歌單:運動時讓你振奮、通勤時讓你打發時間、用功時讓你專注。也是你情緒的寄託:無論快樂、悲傷、緊張,皆有專屬配樂。你有時追星,有時三五好友約KTV消磨一晚。音樂的這些使用情境,我們再熟悉不過。
可是音樂遠不只這些「功能」。音樂可以承載議題、引導論述;可以富含哲理、激發思考。它常常跳脫創作者的意念,造成社會劇變;或是不經意間,成為某個人生命史的不可或缺。在這個注意力成為稀缺資源的時代,對音樂認真起來似乎是天方夜譚。
有好長一段時間,我消極的以為音樂的討論與思考已走到死胡同。台灣的音樂專業刊物與節目近乎絕跡,網上資訊散佚錯亂,公共討論品質更參差不齊。以往樂評的筆耕愈見困難,也許轉型YouTuber還有些搞頭。在此情況下,這本由中國資深音樂自媒體「壞蛋調頻」所著的《從聽雷到聽懂,現代音樂簡史》,竟能在臺出版,堪稱不可思議,更別說它的內容正是許多人皆能說點皮毛、卻又避之唯恐不及的「音樂類型」。
別以為本書充滿高深難解的音樂理論分析,事實上它提醒了我音樂化為知性的第一步:講故事。不管用寫的、唸的、還是演的,沒人不喜歡故事,而音樂的歷史當然也是一種故事。兩位作者風趣且旁徵博引的筆觸,一路從數百年前的宗教音樂聊到最新、最潮的電子舞曲。他們大膽挑戰你心中對音樂的刻板印象,讓你好奇不已,反過來思考各種音樂的可能。好比你可能沒有仔細想過世界上到底有沒有「搖滾精神」這種東西?又或宗教為什麼又是一切音樂的源頭?風格究竟是一種商業行銷手法,還是實際上能方便歸納的工具?
當然,既然是一部音樂的歷史書,不可能面面俱到,必然有其切入的角度與書寫的觀點。我不見得百分之百同意書中的內容,但是接觸不同觀點、重新整理對某些事物的看法,比死板板的冷知識有意思多了。何況,音樂裡可沒什麼絕對正確的真理,只要記得保持開放心胸,你完全可以有自己的一套看法。
所以音樂到底要不要懂?我向你保證:可以不用懂,但要是懂了,趣味無窮!


推薦序二
快樂讀音樂才會「樂」來「樂」有趣

搖滾爵士歐吉桑╱朱頭皮

喔Jazz是從Jackass來的啊?估狗了一下找不到咧,這麼厲害的資訊大概是從「暗網」(按:存在於黑暗網路、覆蓋網路上的全球資訊網內容,只能用特殊軟體、特殊授權,或對電腦做特殊設定才能存取)來的。
所有的音樂風格往上追溯都能追溯到基督教音樂,喔,真的喔?雖然是臺灣基督教音樂專家──朱頭皮也不敢這麼定論,看來作者很有看法。哇!真的耶。馬丁•路德•金恩最知名的演講「我有一個夢」,原來不是事先準備好的咧!是金恩牧師演講中福音女皇──瑪哈莉雅.傑克森(Mahalia Jackson)向金恩博士大喊:「告訴他們那個夢,馬丁,告訴他們那個夢……博士。」哇!真是重要的歷史,我演講常常提到馬丁•路德•金恩,這還是第一次知道這件事……咧……才看幾頁就看到這麼多有趣的東西,說叫我寫幾句推薦喔……好啦,沒問題啦!
寫書這兩個傢伙是啥來歷?素未謀面,爬爬他們的網誌。喔,Ulay(按:臺語「有」的意思)。喔,何勇……喔,喜歡的東西好像有點蠻類似……喔,地下嬰兒?啥?YT(按:YouTube)一下,耶,不錯勒,張亞東弄的阿。難怪!好繼續往下看。阿!怎麼這麼多東西我不知道。連臺灣的琵琶大師鍾玉鳳的音樂跟黑人音樂的關係也是看了我才想到…XD…。
像這樣的爆量資訊,一看到不知道的,除了書中QR Code拍來聽聽外,不免又想估狗一下。這個一邊看一邊寫推薦,看完寫完恐怕上萬字了……(可能要花一個月…XD…)還是先寫個幾行,給你搔搔癢,引起你的興趣買來看,兄弟登山各自想辦法囉。啊,好像很多看法跟我不一樣咧……啊,可是來不及了,已經寫了一堆了…XD…(「看法要一樣」才推薦,又是啥八股時代的規定?誰和誰的看法又怎麼可能一樣是要怎樣)。


推薦序三
用音樂找回自己

Mr. 生活扉頁創辦人╱譚謹恩

回顧音樂與我的人生故事,說起來要回到西元2002年,那一年我7歲,懵懵懂懂的我在父母親一次與教會教友吃飯的時候,順口問了我一句:「你想不想學鋼琴?」當時天真的我以為學鋼琴就是帥氣的坐在鋼琴面前,就能揮灑自如,因此毫不猶豫的回答想要學琴,卻沒想到這是惡夢的開始也是美夢的萌芽。
說是惡夢的開始,是因為身為軍人的父親對我總是格外嚴格,每天都要練完3個小時的琴才能出去玩,六、日有時也曾練到5至6小時,對於一個普通小學學生又有多少人能夠接受?因此在國中以前,我非常討厭音樂,也非常討厭鋼琴,因為鋼琴對我來說是種束縛也是種綑綁。
但隨著年齡的漸長,青春期的孩子總是渴望異性的注意,因此我開始不斷的在學校炫技、耍帥,的確吸引到了一群女孩的注意,也才讓我開始留意到鋼琴對我的影響,以及我為什麼練琴。
然而或許是因為練古典鋼琴的驕傲,也或許是因為身旁練古典鋼琴的朋友都不喜歡流行音樂的關係,這時的我特別討厭流行音樂。流行樂對我來說就是非常無法接受及聆聽的作品,我的世界裡彷彿只有貝多芬、海頓、巴哈、德布西這類知名作曲家。
上高中後,練琴的時間漸少,讀書的時間漸多,鋼琴對我來說變成了抒發,我開始喜歡透過一些樂理知識來做即興創作,雖然是非常簡單的和絃進行,卻也讓我感受到情緒的傾瀉及投射,音樂對我來說變得私人。也是這時開始,不知為何的,我放下了心胸,享受創作的過程,偶爾帶出一些歌詞,成為一首首專屬的歌曲。
大學時,因為學校間合作的關係,我接觸到了流行音樂的製作,以及認識了幾位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很羨慕他們對於和絃的使用及美感,所以開始將自己埋入流行音樂的世界,並且建立部落格來分享我對音樂的看法及想法。一開始我從鄉村、民謠聽起,漸漸的到了搖滾、流行,最後再進入了電音、饒舌的世界。從2016年至今,踏入現代音樂圈也已經滿四年,隨著粉絲的漸多以及自己的學習,認識的音樂家也逐漸變多,對於樂風的掌握度也漸漸提升,填滿了過去因為自傲而失去的一塊。
看了這本書讓我更深刻的掌握了古典轉向流行的簡史,也讓我更加的確信我常和私訊我的粉絲說的話:「音樂是個演進的過程,沒有一種樂風是憑空而生或是想像出來的,每一種樂風都承載著歷史的背景、政治的角力及生活的悲喜。」、「音樂不是一個可以以曲風來劃分以及切割討論的事物,它是一個流動的線性、變動的情緒。主要的目的是傳達人的心聲及話語,它是一個載體、一個空間,裝納著一點一滴的故事。」
在這本書中,雖然並沒有針對細節及樂風做出更多的書寫及評判,但以詼諧的寫法提供給大家一些關於流行音樂的背景和補充,再搭配QR Code,邊讀邊聽音樂,讓人彷彿走過那段歷史一樣,聽音樂很簡單,但聽懂並理解音樂的背景故事,是需要時間的累積,現在就拿起這本書,和作者一起重遊過去吧!


前言 起源於美國紅燈區文化的蠢蛋

十多年前,我看到了一本《簡明爵士音樂史》,發現了一個在此之前從來沒聽過的說法,就是爵士(Jazz)這個詞的起源,竟然是美國的紅燈區文化。
如今,爵士樂似乎變成了高消費的標誌,譬如前些年電影《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上映時,所有人都在談論1920年代,即爵士年代的紙醉金迷。然而今天被寫成Jazz的爵士樂,一開始可沒有這麼光鮮亮麗。爵士樂最初被寫成「Jackass」(蠢蛋)。後來,Jackass被簡化成Jass,最後又演化成了Jazz。
說到爵士樂的起源,不得不提美國的紅燈區文化。在19世紀,美國風月場裡總有幾個黑人拿著白人的樂器吹拉彈唱,為等待的客人們助興,演奏的時候也幾乎不穿衣服。因為人們普遍認為黑人性能力比較強,透過音樂傳遞「正能量」,有助於客人發揮神力。
難免會有客人覺得好奇:這幫人演奏的是什麼音樂?這時候,如果遇上有點兒耐心的老闆,會從美國黑人音樂如何形成開始講起,告訴客人樂手們來自西非,演奏的音樂帶著西非的節奏感,同時融合了加勒比地區的旋律感,再配合白人的樂器,是三合一而成的一種音樂。
當然,大部分客人沒有這個耐心,所以老闆就會簡單稱其為「Jackass」。
後來,這種音樂越來越普及,直接叫Jackass顯然不合適,於是就省略了3個字母,改成了「Jass」。但是把Jass貼到牆上之後,總是會有幾個手殘的把「J」給揪下來,剩下「ass」(屁股),很不雅。於是「s」被改成了「z」,這樣就不會鬧誤會,Jass也就變成了今天的Jazz。
這本書裡寫的,全是這樣的故事。

文章試閱


福音音樂:唱的是《聖經》,最有名的一首是牛頓寫的詞

說起福音音樂的歷史,基本上可以追溯到美國人買非洲黑人當奴隸的那個年代。為了方便和主人交流,黑人要學習語言,教材就是簡單的基督教音樂。後來黑人發展出了自己習慣的演唱方式,可能帶點兒口音,可能旋律有點兒怪,但是語言的確都是英語,白人也就沒多加批評。就這樣,一種從黑人嘴裡唱出來的基督教音樂形成了,黑人兄弟管它叫「福音」。
「福音」是基督教詞彙裡比較專業的中文翻譯,大白話說就是「好消息」。我才疏學淺,沒什麼文化,所以關於「福音」這個詞,我只能追溯到《新約聖經》裡的福音書,比如《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等。
福音音樂是一種沒有樂器演奏的基督教音樂,原因不是遵從原教旨,而是因為黑人沒錢,買不起樂器,主人淘汰下來的也不給他們,所以只能跺腳打節拍加清唱。這種行為後來被歸納為一個詞,叫A Cappella,這個詞也被視作一種音樂風格的名字。前些年看《我是歌手》節目裡提到這個詞,主持人直接音譯為「阿卡貝拉」。但阿卡貝拉不是一個音樂風格詞彙,而是一個行為名詞。雖然說「阿卡貝拉」顯得更高級,但是我們也可以簡單的將它理解為清唱。
雖說福音音樂應該是屬於黑人的音樂,但是被黑人最廣為傳唱的那首福音歌曲是白人寫的,而且他不是普通的白人,而是一個販賣黑奴的白人,叫「牛頓」。這個牛頓不是被蘋果砸到的牛頓,發現地心引力的那位叫以艾薩克.牛頓,我們說的這位叫約翰.牛頓,是一個詩人兼牧師。
詩人牧師牛頓在成為詩人和牧師之前,在海上當過兵,23歲那年遇上了一場海難。他之前不信上帝,但是在那時候卻祈求了一下上帝,結果海難還真的避過去了。他覺得兩者可能有關係,然後把這事琢磨了25年,終於在他48歲那年寫出了Amazing Grace,中文一般譯作〈奇異恩典〉。
如今說到這首歌,很多人都會說是約翰.牛頓寫的。但是,當時牛頓只寫了詞,沒有寫旋律,或者說,不是今天流傳的這個旋律。現在比較普遍的一個說法是,我們今天聽到的這個版本的旋律源自英國的一個民間高手。
〈奇異恩典〉誕生的時候就是一首詩,或者說是一段演講詞當中比較振奮人心的段落。後來這個段落被廣為傳誦,但傳的主要是詩詞部分,原因在於,傳教的目的不是教音樂,而是要讓人記住詩詞的內容,起到鼓舞振奮人心之功效。所以當時的牧師沒有什麼原創概念,通常是拿著自己喜歡的詩詞,跑到一個地方問當地人普遍會唱什麼歌,然後把詞填到這首歌裡面去。熟悉的旋律,不一樣的歌詞,唱來唱去唱熟了,也就寓教於樂的記住了。

藍調音樂:唱出黑人艱苦生活的心聲

福音音樂唱《聖經》,藍調音樂唱生活,尤其是給農場主幹活時的艱苦生活。所以說,最早的藍調音樂相當於黑人的勞動號子(按:工作歌曲,邊工作邊唱歌,為工作需要而唱的歌)。不光勞動的時候唱,業餘也靠這種音樂打發時間,抒發情感。
今天人們在定義藍調音樂時,會用許多樂理上的規範去總結歸納藍調音樂的聽覺感受,這樣的形容往往帶有如下關鍵字──5聲音階、12小節。但是當年最早玩藍調音樂的黑人可是不懂樂理的,所以這種歸納總結只是透過人工大數據的方式,分析了大量藍調音樂,然後就不負責任的給藍調音樂在音樂性上做了許多說明和定義,彷彿你不按照這些方法寫歌,寫的就不是藍調音樂了。
其實早年藍調音樂根本沒有什麼規矩,就是黑人歌唱生活的音樂。來自達拉斯的黑人歌曲就叫達拉斯藍調,來自曼非斯的就叫曼非斯藍調。藍調音樂誕生得很早,但是因為黑人識字率比較低,沒辦法把這些記錄下來。直到20世紀初,藍調音樂這個說法才漸漸出現在幾本歌譜裡。
後來,藍調音樂這個詞就逐漸廣為流傳了,尤其是在賣唱片的人看來,這是一個特別有用的詞。最早藍調音樂等同於黑人音樂。當時美國賣唱片的人只給音樂做兩種分類—黑人音樂和白人音樂。黑人音樂被稱為「藍調音樂」,白人音樂被稱為「鄉間音樂」。
但是藍調音樂發揚光大基本上是1920年代之後的事情了。在此之前,因為錄音技術還沒那麼好,再加上當時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藍調音樂對於後來全世界音樂發展史的重要意義,所以保存下來的藍調音樂非常少,只有美國國會圖書館民歌檔案館保存著一些錄音。這些錄音不是正式出版的唱片,而是像記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樣被錄製、整理、收藏下來。
所以,1920年代之前,藍調音樂裡的明星寥寥無幾,幸虧多年後,超脫樂團(Nirvana)翻唱了一首〈你昨晚睡哪兒了?〉(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才讓許多人發現了最初藍調音樂的魅力,順便記住了「鉛肚皮」(Lead Belly)這個名字。雖然是翻唱,但超脫樂團還是改了一下歌名,這首歌在藍調歌手鉛肚皮那裡,叫〈在松樹林裡〉(In the Pines)。
近些年我還聽過一個比較有意思的翻唱版本,來自一位名叫鍾玉鳳的琵琶演奏家(按:臺灣淡水人),她和藍調吉他手陳思銘合作過一張名為《藍.掉》的專輯。因為琵琶和吉他都是起源於一種名為魯特琴的樂器,魯特琴在西方發展成了吉他,在東方發展成了琵琶,於是他們想透過這兩種樂器探索一下東西方文化的融合。
專輯中有一首歌,就翻唱自鉛肚皮的〈在松樹林裡〉,只不過他們在翻唱之後,給這首歌曲取了一個更加中國化的名字—〈風入松〉。
1920年代是藍調音樂從農村走入城市的年代,因為經濟蕭條等原因,越來越多的農民光靠種地已經很難養活自己,於是他們走進城市,去工廠打工。在這個過程裡,進城的不僅僅是農民工,還有他們聽的音樂。
藍調在那個時候似乎變成了一個暗號,告訴黑人:這是你們聽的音樂。然而在白人看來,藍調音樂等同於「白人不宜」的音樂,那感覺就如同「兒童不宜」這個詞一樣。

嘻哈:不只是幫派和饒舌

嘻哈就是黑人的龐克音樂。和最早的龐克一樣,嘻哈也是來自街頭的文化,都是一群不去上學的孩子在一起做的事。在這一節裡,我盡量講得簡短一點,因為現在嘻哈在中國很火,詳細介紹的書很多,我只是講幾個嘻哈歷史當中不常見的說法,或者不常見的角度。
首先,「Hip-Hop」這個詞如果真的按照其來源翻譯,不應該翻譯成「嘻哈」這樣一個我們沒有的概念,而應該翻譯成「左右」,就是我們軍訓時教官說「左右左」的那個左右。教官在喊「左右左」時,不可能真的喊「left right left」,太囉唆了,所以一般會用一個特別順口的音節搞定,「hip」和「hop」就代表了喊口號時的「左右左」。
如果你仔細聽教官喊的口號,就會發現他們在說「左右左」的時候,其實發音也不是十分的標準,而是由一個更加短促有力的音代替。
這個詞之所以後來和嘻哈扯上關係,主要是因為最早一批嘻哈從業者當中,有一個名字特別長的組合,名叫「閃耀大師與憤怒五人組」(Grandmaster Flash and the Furious Five),其中一個成員就是最開始用這個編造出來的詞彙開玩笑的人。
從聽覺上來講,嘻哈是早已存在的音樂,只是「嘻哈」這個詞是在1980年代開始漸漸流行的新概念。嘻哈音樂此前被叫作「放克」(Funk),是節奏藍調和爵士樂參雜在一起產生的音樂,誕生於1960年代,是那個年代的黑人樂團音樂。和搖滾樂一樣,都是用在舞會伴奏的,唱得比較野,有時候甚至連說帶唱,於是一不小心形成了最早的說唱。
這種音樂誕生時,正好趕上馬丁.路德.金恩〈我有一個夢想〉的即興演講,金恩博士就此成了底層黑人的偶像,黑人向他學習如何張嘴就來。這個張嘴就來的本事,就是後來我們常說的「Freestyle」。所以今天黑人會把馬丁.路德.金恩當作 Freestyle的老祖宗。
紐約在1977年時發生過一次比較嚴重的停電事件,停電期間,打砸搶現象猖獗,很多樂器店的鼓機(按:Drum Machine,可以模擬鼓組及其他打擊樂器的聲響)和電唱機都不見了,趁亂打劫這批樂器的人,後來成了第一批嘻哈音樂的製作人。
他們買不起樂器,只能拿已經有的黑人音樂唱片做音樂部分的採樣,然後用鼓機編一段節奏進去,旁邊再有一個馬丁.路德.金恩崇拜者在那兒吆喝。
因為全世界的人都愛評選「四大」,所以人們把另外兩項當時黑人喜歡的事物也融入其中,一個是塗鴉、一個是街舞,和說唱、混音一起組成「嘻哈四大元素」。
如今看《中國新說唱》,節目裡面說「熱狗」(MC Hotdog)他們代表的流派是「old school」(舊式),這是一個很有誤導性的說法,因為並沒有一輩子的old school,新一代出來,上一代的school再new(新),也都會變成old。
如今經常被提及的最早的說唱明星,可能就是1980年代中期出道的那一批了。Run-D.M.C.樂團和LL Cool J都是那一代人。
在野獸男孩(Beastie Boys)1986 年的專輯《Licensed to Ill》發表之後,嘻哈終於「上臺面」了,《Licensed to Ill》被認為是第一張在商業上取得成功的嘻哈專輯,雖然許多玩嘻哈的黑人當時並不承認這個組合,因為他們都是白人。但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反正這種音樂形式被推向了大眾。1986 年到1992 年被稱作是嘻哈的黃金年代,之所以這麼說,不光是因為那個年代嘻哈音樂人賺的錢多,也因為當時嘻哈音樂的風格變化多樣。
嘻哈製作人在掌握了嘻哈製作的基本要領——節奏與採樣後,開始從各種音樂當中採樣,那時候彷彿每一首新歌都能代表一個全新風格。
這期間,美國西海岸有一派說唱歌手專門唱大哥題材,很受大哥們的歡迎,這些人就是最初的幫派繞舌。後來幫派繞舌大致分為兩派:一派是紐約派,俗稱東海岸;一派是洛杉磯派,俗稱西海岸。後來兩派老大分別都被弄死了,所謂幫派時代也就結束了,兩派小弟各立門戶,一時間出現許多新風格。直到後來底特律來了一個白人小夥子,藝名阿姆,他的出現,讓嘻哈紅遍了全世界。
2000 年之後的那10年,主要是傑斯(Jay-Z)和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的時代,他們不僅讓嘻哈紅了,還讓嘻哈變了。嘻哈這時候變成了一門生意,除了唱片和演出之外,如今還有一個嘻哈的生意是潮牌。幾乎每個潮牌的背後都有一個嘻哈大拿(按:指在某方面有權威或掌握大權的人)。
與此同時,2000年後,嘻哈在世界各地開花,任何一種文化都能和說唱結合,變成一種新風格。在眾多形容新風格的名詞裡,有3個至今依然比較有名。
第一個叫曠課(Crunk),是1990年代末期開始出現的一種音樂,簡單來說就是電子樂的鼓點配上說唱。
第二個叫恍惚嘻哈(Wonky),這是2000年之後開始興起的一種新風格,也是在當時的電子樂基礎上發展出來的。當時的電子樂傾向於碎拍,恍惚嘻哈可以理解為碎拍基礎上的說唱音樂。
在進入21世紀之後,說唱音樂還有一個變化的趨勢,就是「說」的部分越來越旋律化,如今的集大成者就是「陷阱音樂」(Trap)。這也是今天飽受批評的一種音樂,大家為了批評Trap,甚至找了許多道德上的理由,最典型的一個就是「Trap」在美國俚語當中指毒品交易的場所,以此證明聽Trap 不是什麼好習慣。
首先,這其實沒什麼好壞的問題,只有新舊的問題,或者是對於個人來講習慣不習慣的問題。
還有一點,這個世界上大部分流芳百世的風格名詞,最開始都不是什麼好話,所以按照這個規律,也許再過20年,聽Trap的一代人長大了,有了自己的話語權,可能也會起來為他們青春時聽到的音樂書寫它在歷史上該有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