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原文書名:Jesus>Religion: Why He Is So Much Better Than Trying Harder, Doing More, and Being Good Enough


4717702125776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 產品代碼:

    4717702125776
  • 系列名稱:

    Soul
  • 系列編號:

    1MA042X
  • 定價:

    350元
  • 作者:

    傑弗森.貝斯齊Jefferson Bethke
  • 譯者:

    朱怡康
  • 頁數:

    272頁
  • 開數:

    14.8x21
  • 裝訂:

    平裝
  • 上市日:

    20241009
  • 出版日:

    20241009
  • 出版社:

    啟示(城邦)
  • CIP:

    244.9
  • 市場分類:

    基督教,天主教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宗教類
  •  

    ※在庫量大
商品簡介


✦推爆臉書與X,概念影片在YouTube創下48小時700萬次超狂點閱率!
✦攻佔《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今日美國報》、《出版人週刊》暢銷榜TOP3
✦全球3000萬人熱烈討論!長期盤踞美國最大連鎖書店「暢銷榜單牆」

如果宗教這麼偉大,為什麼它引發了這麼多戰爭?
它能蓋巨型教堂,為什麼卻無法餵養窮人?
你追隨的是真實的耶穌,還是被發明出來的耶穌?
如果你曾對宗教抱有懷疑、不解,甚至失望,
把宗教說的先放一邊,聽聽耶穌是怎麼說的!

2012年,當時23歲的傑夫寫了一首熱情而強烈的詩〈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他和朋友把這首詩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沒想到短短48小時之內竟然吸引了七百萬個人點閱,一年的點閱人數更高達兩千三百萬以上!影片引起的共鳴和回響不計其數,不分教徒和非教徒,從無神論者到各方宗教領袖都認真關注和討論,傑夫也從此一頭闖進文化交談與人生思辨的領域。
在本書中,傑夫再次重申他在詩中想傳達的概念:律法與慈愛的距離、強求與恩典的對比、外在表現與內心平安的差異,以及絕望與希望的分野。書中所說的「宗教」並不是指人的信仰,而是錯誤僵化的教條、自以為義的宗教人士,以及那些以宗教之名傷害他人的行為。他在書中對耶穌、宗教、人生提出許多疑問和詮釋,為讀者展現了年輕世代的精神探索方向。
本書不只有深刻的省思,也有溫暖的治癒。傑夫說,他也曾經誤解宗教的意義,有過一段混亂糟糕的日子,他認為自己其實並不夠格來寫這本書,但是他說:「既然我嘗過了恩典的滋味,自然忍不住想告訴別人。」因此,他決定分享自己的故事與想法,希望這樣的經驗與讀者的生命產生聯繫,一同領受神的恩典與救贖,最後進入愛與療癒的世界。

【強力推薦】
朱頭皮╱搖滾傳教士
何飛鵬╱城邦出版集團首席執行長
張日亮╱前天主教聖言會中華省省會長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銀色快手╱荒野夢二書店主人
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各界好評】
作者說,他只想把自己的信仰歷程分享給大家(或許還對那些他認為的假基督徒假基督教會補幾腳)。但願有人看了之後,能再給耶穌一次機會、能多認識耶穌一點點,能重新思考自己的世界觀。當代的基督(天主)教會若都有作者這般的反省,相信就不會再有歷史上發生過的悲劇了。
──朱頭皮,搖滾傳教士、知名音樂創作人

對於那些對基督宗教徹底感到失望的基督徒,本書提供另一個出路。讓耶穌的話語、耶穌的作為,過濾掉宗教信仰中屬人而不屬靈的各種事物,重新拾回耶穌所願意我們擁有的真自由。
──張日亮,天主教輔仁中學校長

一本很有意思的書,乍看之下似乎是要挑戰主流的基督教價值,但其實是要我們看到「信仰」的窘境,我們可以試著反省信仰如何和生活真正鑲嵌為一體。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作者以風格鮮明的文字,在書中點出現行宗教體制存在的許多盲點,以及容易被一般人忽略的深刻反省。讓我們透過這本書,重新和耶穌建立新的連結。
──銀色快手,荒野夢二書店主人

這是一本認識基督宗教信仰的好書,特別用在教會小組或團契中,當作讀書分享、討論信仰的好教材。
──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作者所問的問題,都是你在人生中必須回答的問題。如果你喜歡思考、問問題,或是正在追求什麼,請拿起這本書看吧!
──安.福斯坎(Ann Voskamp),暢銷書《一千次感謝》作者

不論你幾歲,這本書都將開闊你的視野,讓你更想追隨那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領袖。
──麥可.赫卡比(Mike Huckabee),前阿肯色州州長,知名節目主持人

本書會讓你不禁停下來傾聽內心深處的聲音,不受宗教噪音的干擾。
──鮑伯.高夫(Bob Goff),《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

如果你厭倦了蒼白、冰冷的宗教,請來看看這本充滿活力的書,它會讓你認識全新、活生生的基督。
──羅素.摩爾(Russell D. Moore),美南浸信會倫理暨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

傑弗遜不多談教理與規則,直接用聖經原則帶領我們認識耶穌。
──里卡多.卡卡(Ricardo Kaka),足球明星、皇家馬德里隊中鋒

本書另闢蹊徑,以日常口語及生活經驗來回答生命裡的大哉問。
──坎迪斯.卡梅隆.布雷(Candace Cameron Bure),演員、《紐約時報》暢銷書作家

傑夫的勁爆影片吸引了眾多受夠了宗教道德教條、不滿宗教以外在表現來評判人的人,他的這本書談得更深!
──賈斯汀.霍爾康柏(Justin Holcomb),馬爾斯山教會牧師,

作者以勇敢、誠實、真誠的態度,帶我們離開廉價、膚淺的「靈性」,真正獲得耶穌給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
──皮特.威爾森(Pete Wilson)牧師,靈性成長書作者

讀本書時,你很難不重新反省以往的偏見、習俗與傳統,在此同時,你也將深深愛上耶穌。
──猶大.史密斯(Judah Smith),西雅圖城市教會主任牧師

作者簡介


姓名:傑弗森.貝斯齊Jefferson Bethke
小名傑夫,他不是牧師、神學家或諮商師,只是一個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美國年輕人。
生長於一個窮困的單親家庭,由身體殘障的媽媽獨力帶大,母子感情深厚。但在高中時,媽媽對他出櫃、坦誠同性戀身分,也離開了教會,使他深感背叛與痛苦,不但生活陷入一團混亂,母子關係降到冰點,他的信仰觀也遭到各種挑戰。
這樣的經歷,使他年紀輕輕就對神與宗教有更加深刻的看法。二○一二年,他把自己的想法寫成一首詩〈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並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支影片創下48小時內700萬個點閱、一年超過2300萬個點閱的驚人紀錄。影片內容掀起廣而深的宗教文化討論,吸引了以年輕人為主的網路世代,不分教徒和非教徒,從無神論者到宗教界各方領袖都認真關注和回應。喜愛寫作的他以此為主題,寫成本書。
著有《耶穌跟你想的不一樣》、《與耶穌一起,談愛情》(啟示出版)。目前與妻子、愛犬住在華盛頓州的塔科馬,擁有一家蠟燭工廠,希望藉由燭光照亮社會。

相關著作:《與耶穌一起,談愛情:從交往到婚姻,讓愛延續的兩性相處秘訣》《與耶穌一起,談愛情:神對戀愛、婚姻與性的美好心意》《耶穌跟你想的不一樣》

譯者簡介


姓名:朱怡康

台大政治學研究所畢,現為政大宗教所博士候選人。譯有《治癒生命的創傷》、《開啟你的靈性力量》、《聖五傷畢奧神父傳》,合譯有《瑜伽之心》、《複製、基因與不朽》等作品。

書籍目錄


專文推薦 固守耶穌的話,認識真理而獲得真自由  張日亮
專文推薦 信仰離生活有多遠?          管中祥
專文推薦 讓耶穌完成你生命中的美好計畫     銀色快手
專文推薦 一本見證信仰基督教過程的好書     盧俊義
作者的話

前 言 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

第一章 有請真實的耶穌現身
第二章 為什麼我認為耶穌討厭宗教(而且你也應該如此)
第三章 基要派、偽君子,以及其他所謂的「基督徒」
第四章 宗教製造敵人╱耶穌帶來友誼
第五章 對宗教來說,人有分好人和壞人╱對耶穌來說,只有需要恩典的壞人
第六章 宗教是人向神討東西的工具╱追隨耶穌能讓人得到神
第七章 宗教認為苦難是神對你的懲罰╱神已為你的行為懲罰過耶穌了,所以苦難是祂的恩典
第八章 宗教說:如果你……神就愛你╱耶穌說:神一直很愛你
第九章 宗教指向一個黯淡的未來╱耶穌許你一個光明的未來
第十章 為什麼耶穌愛教會(你也應該愛)

結 語 你認識耶穌嗎?

謝詞
來自傑夫的邀請

推薦序/導讀/自序


專文推薦
一本信仰耶穌基督過程的好書
文╱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教會不是建築物,而是人。
教會不是無生命的空間,而是活生生的有機體。

讀到作者傑弗森•貝斯齊所寫這本《耶穌比宗教大》書中的話,很快使我想起有一年我參加所屬長老教會總會,用很長時間在討論「甚麼是『教會』」這個議題。之所以會討論這個議案,是因為當時每年從神學院畢業的傳道者少,而卻有許多機構,包括學校、醫院、社服機構、校園學生團契等都需要專任傳道者投入,但礙於總會有明確規定:傳道師需要至少在「地方教會」牧養兩年以上,且通過「牧師」資格考試之後才可以到機構去服務。有些教會代表希望能修改這條規定,因此提案到總會年會來討論,結果是討論了大半天,都是繞在「教會」這個名詞的解釋上。
後來主持會議的議長裁定停止討論,只有提議才可以發言。這時,有一位年輕的議員舉手提議說:「屋頂上有十字架的,就是『教會』。」當此議一出,隨即獲得甚多議員紛紛舉手表示「附議」。於是很快就通過了這議案。但就在議長宣佈要將表決結果列入記錄時,有位年老的長老突然舉手要求議長讓他針對此議講一句話。徵詢過所有議員的同意後,這位年長的長老站起來這樣說:「我同意『教會』就是屋頂上有十字架的。但這種房子『墓仔埔』最多。」
結果許多原本看似準備要離開議場的議員,都因這位年長議員的話而安靜地坐了下來,整個會場突然靜默不語,沒有人講話。這時議長宣佈:「議事錄暫且停止宣讀。大家今晚好好省思一下,明天才再來討論看怎樣做成決定。」然後他帶大家一起禱告後,宣告休會。
傑夫(作者的小名)在這本《耶穌比宗教大》書中,共計分成十章,主要在討論一個主軸問題:真實的基督信仰應該有的樣式。他從個人的信仰經歷述說開始,從他小時候上教會去,到離開信仰,然後重新回來認真追求,並且親身體會到真實信仰對他生命改造所帶來的影響和意義。書中提到許多現有基督教會扭曲了真實信仰意義的實例。就像他所說的:「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從這句話就可以看出傑夫確實做了許多信仰反省,也批判了現有基督教會存在錯誤的信仰現象。
就像作者所說的,他不是神學家,也不是牧師,但書中一再舉出他對聖經的觀點和瞭解,而他的見解,比起我們身為傳道者的看法更貼近聖經的本意。就像他在書中提到的問題:「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同志』、『不喝酒』、『不刺青』等這些東西,竟然變成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他強調這就是教會的錯!很有意思的是,例如他認為不應該把音樂、藝術、文學等這些作品特別給予歸類為屬於基督宗教的,應該要把「基督宗教」的字眼拿掉,在他的觀點裡,任何能感動人心的作品,都有上帝特別的用意在其中,那是上帝在對人啟示、講話的一種方式。但往往因為這些宗教字眼反而將上帝對人的啟示恩典給遮蓋了起來。
在這本書中,傑夫用極大篇幅在討論基督教會最大的癥結,就是把信仰給予「宗教化」,這樣反而讓人對基督信仰感受不到生命的真諦。特別是他在書中指出今天的基督教會就是因為已經「宗教化」了,才會想盡辦法為了要吸引更多人進入教會,卻教導出錯誤的信仰認知。他清楚地指出:

耶穌應許的不是世俗的成功,而是他自己;
耶穌應許的不是富裕,而是在他之內的富裕;
耶穌應許的不是一帆風順,而是與我們同在。

另一方面,他也指出今天基督教會真正的問題,是將耶穌「聖誕老人」化了,只想要向耶穌要東西,或是期待耶穌聽人祈禱之後,就會賞賜給人所需要的東西,而這種現象也是今天在台灣經常看見的現象,總讓人以為信耶穌,你的困難、欠缺都會得到滿足,就像有的基督教會告訴信徒有信心,就會撿到鑽石,或是生病時只要虔誠地向耶穌祈禱就會得到痊癒等等,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信仰認知。就像他在書中結尾時所說的:

教會是讓人坦承脆弱的地方。
教會是讓人拿下面具的地方。
教會是讓你做自己的地方。

他說教會不應該是「一座好人博物館」,而應該是「一所收容破碎之人的醫院」,因為屬於耶穌的教會,並不是在「炫耀他出色的員工」,而是要「醫治受傷的兒女」。這也是我一再強調的,認識耶穌基督,應該是從人生命的苦難開始,若是沒有這樣的認識,就很難進入基督宗教信仰的門道。
這是一本認識基督宗教信仰的好書,特別用在教會小組或團契中,當作讀書分享、討論信仰的好教材。

文章試閱


你信什麼教?
別隨口說說,我想問的是:你真正信仰的是什麼? 我想問的不是你在臉書資訊欄填的東西,也不是你在申請表上勾的選項。我想問的是:你將信心放在何處? 是什麼東西給你動力? 什麼是你所真正認同的? 我相信我們每一個人對這些問題都有一套制式答案,但只要認真思考一下,就會發現裡面多的是謊言。
如果你我有共同之處,我想你大概也從小認為有神存在(無論「神」指的是什麼),對吧? 但不久之後,你會發現現實似乎跟這個概念越來越不協調,「相信有神存在」的想法似乎也越來越遙遠。雖然為了保持自我認同,我有段時間還是堅持自己是基督徒,但上中學之後,連我都覺得這很荒謬,因為現實世界似乎不需有神照看。我還是會跟人家說我是基督徒—但只有在這樣講對我有利的時候。除此之外,我真的不想理祂了。
我想,我真正信仰的宗教大概跟大多數美國青年一樣,是一種披上基督宗教外衣的道德感。我相信遙遠的某處有個神,祂希望我們都做個好孩子,如果我們做到了,祂會說祂多愛我們,把我們的照片貼在冰箱上,然後給個獎品──這樣皆大歡喜,不是嗎?
我曾自認是基督徒:周遭每個人都說自己是基督徒、我媽帶我去教堂、家裡也擺著本聖經。因為這些,我也以為自己是基督徒。說自己是基督徒,似乎比否認更能拉近我跟朋友、家人、社會的距離。對我來說,當個基督徒讓日子更好過,但我從沒有真的愛過、服事過耶穌。
對美國人來說,這樣的經歷不是很常見嗎? 大多數美國人都自認是基督徒。我們說自己是基督徒,因為這聽來似乎不賴,讓我們看起來有道德,可以讓父母不擔心、不來多管我們,而且還不會下地獄呢!──當然,前提是我們真的相信有地獄。
我媽跟我算是常去教會,至少懂得儀式、會唱聖詩,不過,我從不覺得自己是「教會模範生」。沒錯,我是聽了不少講道,知道耶穌為我們死,可是我的生活過得很糟、很痛苦,糟到我根本不覺得耶穌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的父母從沒正式結婚,我由我媽獨力帶大。她是個很好的人,盡她所能為我做了一切,讓我獲得可能獲得的每個機會。然而,因為她身體殘障、精神狀況也不好,並不能常去工作。這代表我們一直得住有房租津貼的廉價租屋,並依賴社會福利、救濟和食物券過活。於是我們常常搬家(從幼兒園到中學,我總共轉了八次學),而且每次住的都不是什麼好地方。
我記得自己去教會的事,我很喜歡在那玩遊戲、做壁報、唱歌,但總覺得這些跟我的生命很疏離。其他的孩子似乎都很愛一起做這做那,但我在人群中總覺得不太自在。於是,我假裝我也樂在其中,想說我如果能比那些好孩子做得更好,那我大概就能融入了。所以如果約翰得了個金牌,那我一定要得個白金牌。
我變得既驕傲又「虔誠」,而且這種態度在我青少年時期越來越嚴重。我上中學時,覺得自己實在太優秀了,因為我不抽煙、不喝酒,也沒有發生性行為,我一直覺得我比那些人來得好。我夠常去教會,所以我覺得對神來說我夠好了;我夠常看耶穌的故事,所以我根本不需要祂了。
有趣的地方就在這:我以為我是個好孩子,但實際上根本不是。從國中開始,我就是個問題人物,對學校、對我媽、對自己的人生,全都漠不關心。我成績很爛,因為打架、偷竊被退學,而且耽溺色情八年之久。
升上高中後,我變得更加頑劣,作業從來不寫,高一留級。去學校的目的只是為了跟朋友打混、跟女生聊天。我媽知道我的朋友會帶來壞影響,於是再次搬家,跑到大約半小時路程的鎮上去住。
從某方面來說,這是很棒的新開始。我很快就跟那裡的「乖孩子」打成一片,他們既不抽煙也不喝酒,而且我很喜歡他們。我也愛上棒球,還加入校隊。我的生活在這個階段就是棒球跟朋友,一切看來不錯。
不過也就是在那年,我媽跟我講了一個就當時來說很糟的消息。她默默走進我房間,叫我坐下,然後跟我說她是同性戀。她跟我說她一輩子都在抗拒這件事,而幾個月前她邀來我家住了幾個月、說是臨時有困難的那個朋友,其實就是她的情人(因為她們大吵了一架,所以她才決定明說)。
我覺得被我媽背叛了,對自己從沒想過「為什麼另一個女人會突然跑來我家住」也覺得尷尬不已,我媽是同志的事實,更讓我覺得十分丟臉。我朋友要是知道會怎麼想啊! 我當時非常自我中心,成天想的都是我、我、我。我可是個好基督徒孩子啊,怎麼可以有個同志媽媽? 沒錯吧?
那天之後,我媽放棄了傳統基督信仰。保守基督徒怎麼對待同志,現在也怎麼對待她。我那時的想法是:好吧,既然耶穌對她沒幫助,那對我大概也沒什麼幫助,於是我也放棄了神。我覺得很痛苦、很孤獨,想逃避一切卻又無能為力。我離開宗教、變得叛逆,我想叛逆如果能讓我感覺良好,那我就叛逆好啦。我崇拜的對象成了女生、朋友、名聲,想說只要得到更多女生、喝更多啤酒,那我就更「酷」,難道不是這樣嗎? 不過,我馬上發現這種生活就像喝鹽水。如果你真的渴到不行,當然會想喝它,但喝了之後只會變得更渴。每次跟女生交往沒多久我就煩了,然後再換一個。
最重要的是,我開始討厭我媽、瞧不起她。家裡的氣氛越來越沉重、痛苦,我們住__在一起卻很少說話。我更常去派對,也變得更冷漠,不再尋找好女孩,轉而尋找隨便的女孩。我玩世不恭、縱情享樂,但內心深處依舊揣揣不安。我玩得很瘋,瘋到常常忽略這種感覺,但夜深人靜、躺在床上快睡著的那幾分鐘,還是足夠讓我的靈魂安靜下來,告訴我這樣下去絕對不行。
我聽很多人說,我這代人最怕的兩件事一是死亡,二是公開說話,但我不認為如此,我覺得我們最怕的是靜默才對:我們不關電腦、不關手機、不登出臉書、也不安安靜靜坐著。為什麼呢? 因為不這樣的話,我們就非得面對真實的自己。對我們來說,靜默就像一隻隱形的怪物,令人恐懼不已,它咬我們、撕裂我們,把我們所有的不滿足赤裸裸地攤開。靜默可怕極了。
然後我畢業了,過了個愉快的暑假,進了聖地牙哥的一所基督教大學──完全靠自己。之所以去念那所大學,並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學校,而是因為他們棒球隊很強,而且運動場很好。校園和棒球場就在海邊,一棒敲出全壘打,幾乎能把球打到海裡去。毫不讓人意外的是:我第一學期就被留校察看、踢出棒球隊、被我第一個認真交往的女友甩了。由於棒球和女生是我的生活重心,如此一來我覺得重要的東西都沒了。一切只能用「悽慘」來形容,我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不夠好」,我崩潰了。
一開始時,我責怪上帝讓我生命中有痛苦,但慢慢地,我開始聽見祂恩典的低語。
我當時並不知道,神之所以要擊垮我,是因為祂愛我、想修復我。作家路易斯(C.S.Lewis)說過:「神在我們的喜悅中低語,在我們的良心裡說話,在我們的苦痛裡大吼:苦痛是祂的擴音器,要喚醒這耳背的世界。」
因為這樣,我終於開始傾聽。但老實說,那過程真是一團糟。
回頭想想,我想不起是哪天腦中靈光一閃,突然發現了這些事的意義。那段日子大概持續了三、四個月,我彷彿一直站在耶穌伸手可及之處,但祂的恩典並未讓我清醒一點,我老是覺得自己一無所有了。我媽說我小時候很聒噪,不管看到什麼東西都要問「為什麼」(我祈求耶穌:這項特質可別遺傳給我小孩!),事實上,我到今天還是老樣子,而當我終於被恩典吸引時,這項特質也起了很大作用。因為在那時,我確實需要探究,需要找出答案,更需要知道恩典是真實的。
我還記得我有天走進圖書館,問館員學生一次能借幾本書,他跟我說十五本,於是我扛了十五本跟耶穌、基督宗教、護教有關的書回宿舍。透過其中幾位作者,神的恩典漸漸融化了我心中的瘡痂,我原以為自己夠瞭解宗教、夠瞭解新約了,但這個時候,我開始認識了一個很不一樣的基督宗教。比方說我終於發現:

聖經不是本規定,而是封情書。
我不是個雇工,而是個孩子。
聖經想談的不是我的表現如何,而是耶穌為我們做了什麼。

恩典並非在遠處等待未來的我,而是現在就給了真實的我:艱苦掙扎的我、一團混亂的我、耽溺色情的我、對一切毫無所知的我、沒安全感的我。神在我的泥沼中愛我,沒等我洗淨自己就愛我。這個真理改變了我的人生,我也深信這一定能改變你的人生。
在我持續與恩典碰撞之後,我再也不覺得自己夠認識耶穌了。我的困難並未憑空消失,但我覺得在痛苦的漩渦之中找到了錨。然而,即使成了全新的基督徒,我還是不知道該做什麼? 言行舉止該怎麼樣?該參加哪個查經班?甚至該聽哪張CD都不知道。我朋友很多,但認真的基督徒少之又少。剛開始試著跟隨耶穌的那半年,我其實覺得很孤獨,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實踐」基督信仰。但無論如何,至少我很多晚上都靜靜地待在宿舍讀聖經,這比我上學期成天混派對好多了。
雖然我基督徒朋友不多,但我念的好歹是所基督教大學。所以我決定觀察別人怎麼「做基督徒」,原封不動學下來。我取下耳環、不再穿籃球衫、竭盡所能學會最流行的福音歌曲,也開始聽宗教電台。我覺得只要做夠多基督徒會做的事,我的人生就能重獲平安。可是這招行不通。
在那半年裡,我做了每一件我認為基督徒該做的事,但那些我以為會隨之消失的欲望(如情欲、驕傲、愛享樂),卻還是沒有消失。耶穌不是會讓我的人生更好嗎? 我開始覺得被耍了。但事實上,我的「基督教」其實只是再次複製美式宗教:努力工作、多做好事,然後你就會感覺良好,神也會認為你很「好」。
我明白我跟錯了耶穌—這並不是說有個「假」耶穌,而是說我所追隨的「耶穌」,其實只是那位真耶穌的假象。之所以發現這點,是因為有天我聽宗教電台的時候,廣告時間他們播了段十五秒的電台介紹,裡面有孩子的笑聲、喜樂的音樂,還有一句廣告詞:「您可信賴本台音樂,適合全家聆聽,獲得平安!」
我還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讓全家平安? 耶穌真的會讓全家平安嗎?
我剎時明白:是我們創造了這個「會讓全家平安」的耶穌。但只要我們誠實一點,我們應該會問:一個無家可歸、最後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傢伙,怎麼會是能讓全家平安的神呢? 而且保羅不是說了嗎? 如果我們要以他為榜樣追隨耶穌,我們會受到跟他一樣的待遇。
我們失去了真正的耶穌,至少,我們用他換了個更新潮、更安全、更體面,但也毫無作用的耶穌。我們自己創造出一種基督宗教的次文化,而其中的習俗、規矩、儀式、典範、產物,卻都與聖經中那個簡樸、具革命性的基督信仰無關。這樣的「耶穌」要是活在我們的次文化裡,絕不會被釘上十字架—他人太好了嘛!
我們總說自己是和耶穌站在一起,但有些時候,我們反倒更像耶穌斥責的人。他怎麼斥責當時的宗教領袖(文士、法利賽人),也就會怎麼斥責今日許多美國宗教領袖。
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是因為愛耶穌而受迫,而是因為驕傲、傲慢、不愛真正的耶穌而惹人嫌。我們愛論斷人、愛吹毛求疵,而且拘泥小節、墨守成規,但在此同時,我們卻又宣稱自己跟隨的耶穌好寬恕、可靠而充滿愛—無怪乎很多人討厭我們。
有時我們因為傳揚耶穌宣講的福音而惹人嫌,但另一些時候,人家討厭我們純粹是因為我們是渾球。拜託大家不要一邊當渾球,一邊還以為自己是因為傳福音而受迫。如果我們誠實地想想聖經是怎麼說的,再看看今日美國的基督宗教是什麼樣子,我們應該不得不承認: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
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一年去當一次食物銀行志工,然後自我感覺良好;也不是讓我們一個月只看一次色情刊物,就得意洋洋地說自己「得勝」;更不是讓我們蠻不在乎地從一個乞討的遊民身邊走過,心裡想著:討了錢還不是去買酒喝。神創造我們,並不是要我們需要祂時才找祂,把祂當成廿四小時待命的牙醫。
聖經裡的耶穌是個激進的人,他傳布激進的信息,也以激進的方式改變人們的生命。在聖經裡,耶穌可不是位帶來平安的人,沒人知道該拿他怎麼辦。自由派說他太保守,保守派又說他太自由。你想想:他的第一個神蹟是將水變成酒;後來又把那些將他父親的殿變成賊窩的人趕出去,勇猛得跟職業摔角手有得拼;當時社會的規範以及性別、種族藩籬,他全都不放在眼裡;他自稱是上帝之子,自稱將審判每一個人,決定他們該上天堂或下地獄;他還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們不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你們就沒有真生命。」總之,他是個危險人物,而且是個怪人。
我不知道你是在哪間教會長大的,但這句話聽起來實在不像我們認識的耶穌說的,反倒更像出於食人魔之口。耶穌也赦罪,這很危險,因為只有神能赦罪,而宗教人士說他只是凡人。
我們不喜歡這種危險的耶穌,因為這樣的耶穌不能帶來什麼好處。於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一個平安的耶穌:

聖誕節時,我們不為耶穌所賜的禮物慶祝,只為自己拿到的禮物慶祝。
復活節時,我們不慶祝耶穌復活,戰勝魔鬼、罪惡與死亡,只關心早午餐要吃什麼。
我們不稱耶穌為神,只說他是個善良的好人。
我們不跟人說他們是罪人、需要救主,免得他們不來教會、不給奉獻。

很多方面,基督宗教變得好像只跟印著去世總統的綠紙有關。二○一○年時,美國人在聖誕節花掉一千三百五十億元,復活節則花了一百三十億元。誰想得到一個兩千年前在馬槽出生的小孩,現在會變成我們放縱物欲的藉口呢?
我們已經把耶穌弄得面目全非,教會也已變成一門生意。耶穌成為一種行銷方式,我們以他之名開書店、做T恤、做手鐲、做汽車貼紙、做桌上遊戲。二○○七年時,有個女人還做了印上耶穌圖像的鬆餅在eBay 上賣,上了全國新聞。
別誤會我,我不是說這都不對,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東西沒什麼問題。比方說,你現在手上就拿了一本這樣的書。我自己也買了一大堆有關宗教的書──老實說,我太太還嫌我買得太多,說這樣下去我們會破產。但即便如此,有個問題還是不斷糾纏著我:我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嗎? 我們是不是把這些東西看得比耶穌還重要? 為什麼美國基督宗教的樣貌,跟聖經裡那個充滿活力、不受控制、不可預測的基督宗教那麼不同?
我想,我們之所以會對這種樣貌的基督宗教感到不滿,正是因為它不是。

我們有宗教,卻沒有耶穌。
我們有好榜樣,卻沒有上主。
我們有神學論辯,卻沒有活生生的道。
我們有善行,卻沒有善的根源。
我們有愛,卻沒有本身就是愛的神。

我們把「恩典」變得平庸(以為恩典就是「做好事上天堂」),讓神變成一條數學算式(如果表現良好,神就愛我),把耶穌當成鄰家大哥(「嗨,你好!」)。可是耶穌從不打扮得整整齊齊輕聲細語,他是個會咆哮的猛獅。
在路易斯的經典小說《獅子,女巫,魔衣櫥》中,那幾個孩子問海狸先生:獅子亞斯藍(代表耶穌)安全嗎? 海狸先生回答:「安全?你們沒聽海狸太太怎麼說嗎? 誰有說過『安全』? 他可不安全,但我告訴你們:他很善良,他是王。」
真正的耶穌也是這樣,並不安全。他的話、他的人生、他的十架,在在說明他完全不是個安全人物。他的恩典既危險又猛烈、狂暴、不受控制也不乖巧。可是,很多踏上傳教之旅的人卻往往祈禱「一路平安」,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很弔詭嗎?
在聖經裡找到真正的耶穌十分重要。一旦找到了,我相信你會跟我當初一樣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