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圖解刑事訴訟法

原文書名:


9786263664616圖解刑事訴訟法
  • 產品代碼:

    9786263664616
  • 系列名稱:

    圖解法律系列
  • 系列編號:

    1QKA
  • 定價:

    420元
  • 作者:

    黃耀平
  • 頁數:

    256頁
  • 開數:

    23x17x1.3
  • 裝訂:

    平裝
  • 上市日:

    20231004
  • 出版日:

    20231004
  • 出版社: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CIP:

    586.2
  • 市場分類:

    法律(一般大眾)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法律.社會.政治
  •  

    ※在庫量大
商品簡介


市面上的刑事訴訟法動輒600頁以上,到底刑事訴訟法有多複雜?
只是想了解刑事訴訟而已,到底怎樣才能最快理解?

圖解刑事訴訟法,讓您看完就能了解整個刑事訴訟流程,還能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喔!

社會新聞中經常出現的「億元交保金」、「最高法院生死辯」、「法官自由心證」等標題,究竟是什麼?為什麼參加國考,刑事訴訟法老是拿低分?如果你有以上的疑惑,一本合適的刑事訴訟法教科書,可以開啟你的興趣、幫助你理解;本書目標是成為「一本看得懂的刑事訴訟法書」,任務便是將刑事訴訟法的趣味,帶給大家,降低學習門檻。而對於初學者而言,本學科之所以難懂,主要是因為學生在修讀時,大多沒有實務經驗,缺少圖像化的理解途徑。本書有感於此,除了以輕鬆的文字,帶領讀者循序漸進以外,並以大量圖解,幫助讀者圖像化思考;此種一頁文、一頁圖的方式,使讀者閱讀起來沒有負擔,讓人不知不覺下,看完整本書,因此,本書也是會是你架上那本「看得下去的刑事訴訟法書」,在此推薦給你。

作者簡介


黃耀平
執業律師
大學講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所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財金所在職專班碩士

書籍目錄


第一章 認識刑事訴訟法
Unit1-1刑事訴訟的流程
Unit1-2 刑事訴訟法的意義與體系
Unit1-3刑事訴訟的目的
Unit1-4刑事訴法的效力範圍(一)
Unit1-5刑事訴法的效力範圍(二)
Unit1-6刑事訴法的建構原則

第二章 訴訟主體、訴訟關係人、訴訟客體
Unit2-1訴訟主體—法院(一)
Unit2-2訴訟主體—法院(二)
Unit2-3訴訟主體—當事人(一)
Unit2-4訴訟主體—當事人(二)
Unit2-5 訴訟關係人—辯護人(一)
Unit2-6 訴訟關係人—辯護人( 二)
Unit2-7 訴訟關係人—輔佐人、代理人
Unit2-8訴訟客體(一)—案件的概念
Unit2-9訴訟客體(二)—案件單一性
Unit2-10訴訟客體(三)—案件同一性

第三章 訴訟程序
Unit3-1訴訟關係
Unit3-2訴訟行為
Unit3-3訴訟條件
Unit3-4裁判—意義與分類
Unit3-5裁判—分類、成立與生效
Unit3-6裁判的確定

第四章 強制處分
Unit4-1強制處分的概念
Unit4-2傳喚、通知
Unit4-3拘提、逮捕(一)
Unit4-4拘提、逮捕(二)
Unit4-5拘提、逮捕(三)
Unit4-6羈押總論
Unit4-7羈押的要件
Unit4-8羈押的審查
Unit4-9羈押的執行、限制與救濟
Unit4-10羈押的期間與延長、撤銷羈押
Unit4-11停止羈押
Unit4-12再執行羈押
Unit4-13搜索(一)
Unit4-14搜索(二)
Unit4-15搜索的程序、限制、救濟
Unit4-16扣押
Unit4-17 限制出境、出海

第五章 特殊偵查方式與身體檢查
Unit5-1臨檢
Unit5-2通訊監察
Unit5-3犯罪挑唆
Unit5-4鑑定留置、身體檢查

第六章 證據
Unit6-1證據法的基本原則(一)
Unit6-2證據法的基本原則(二)
Unit6-3證據法的基本概念(一)
Unit6-4證據法的基本概念(二)
Unit6-5證據法則—自白法則(一)
Unit6-6證據法則—自白法則(二)
Unit6-7傳聞法則的意義、適用的程序
Unit6-8傳聞法則的例外(一)
Unit6-9傳聞法則的例外(二)
Unit6-10證據排除法則(一)
Unit6-11證據排除法則(二)
Unit6-12私人不法取證
Unit6-13毒樹果實理論
Unit6-14證據方法—被告的訊問
Unit6-15證據方法—證人
Unit6-16證據方法—鑑定(一)
Unit6-17證據方法—鑑定(二)、文書
Unit6-18證據方法—勘驗
Unit6-19證據保全

第七章 偵查
Unit7-1偵查的意義、偵查機關
Unit7-2偵查的開始、進行
Unit7-3偵查的進行與終結
Unit7-4告訴的意義、告訴權人
Unit7-5告訴的期間、方式與效力
Unit7-6不起訴處分
Unit7-7 緩起訴處分
Unit7-8 不起訴與緩起訴的救濟(一)
Unit7-9 不起訴與緩起訴的救濟(二)

第八章 起訴
Unit8-1 公訴概說、起訴審查
Unit8-2 公訴的程序、追加起訴
Unit8-3 公訴的效力、公訴的撤回
Unit8-4 自訴概說(主體與濫權禁止)
Unit8-5 自訴的限制與撤回自訴
Unit8-6 自訴的程序與審判

第九章 審判
Unit9-1通常審判程序—審理原則
Unit9-2準備程序、審判程序
Unit9-3審判的更新、停止及判決
Unit9-4變更起訴法條
Unit9-5簡式審判程序
Unit9-6簡易程序
Unit9-7協商程序
Unit9-8被害人的權利保護

第十章 通常救濟程序—上訴與抗告
Unit10-1上訴總論—上訴權人、上訴權喪失
Unit10-2上訴總論—喪失上訴權、上訴程序
Unit10-3上訴總論—上訴範圍與效力
Unit10-4上訴總論—不利益變更禁止
Unit10-5 第二審上訴
Unit10-6 第三審上訴—概念與限制
Unit10-7 第三審上訴—上訴理由
Unit10-8第三審上訴—上訴程序與審判
Unit10-9抗告、準抗告

第十一章 非常救濟程序
Unit11-1非常救濟—再審的概念與再審理由
Unit11-2 非常救濟—再審事由(一)
Unit11-3 非常救濟—再審事由(二
Unit11-4 非常救濟—非常上訴的概念
Unit11-5 非常救濟—非常上訴的要件
Unit11-6 非常救濟—非常上訴的判決

第十二章 執行程序;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與沒收特別程序
Unit12-1 執行程序;附帶民事訴訟程序
Unit12-2 沒收特別程序

推薦序/導讀/自序


序言:
從第三版發行以來,世界上發生了許多大事,而刑事訴訟相關法制也發生了大幅度的更動,科技上最重要的大事,例如ChatGPT、midjourney等生成式AI的爆紅,爆量資訊迎面而來,對照幾十年前,搜尋資料只能在圖書館翻書找尋的時代,還真有點懷念;在資訊洪流的社會,不免會有徬徨、會有情緒,我認為,紮穩根基、紮實的基本知識才能避免在現代社會中隨波逐流,除了語文、數學、物理等基本知識以外,法律學中的基本法科、法學方法,也是屬於紮根知識的一環,應該值得好好學習。
這幾年來,刑事訴訟法的修正,其中重要的變動例如暫行安置制度的設立、交付審判制度轉軌為聲請准予提起自訴制度、第348條上訴範圍的修正、第三審上訴案件類型的修正、國民法官法的公布與部分施行等等;本版次就前述變動,以及其他法條及實務上的變動,以適當方式在相應的章節介紹。而本書作為圖解入門書,為了維持篇幅簡短,內容扼要,類似國民法官法(該法共有113條)等大部頭的制度,宜交由專書完整介紹,不適合在本書中完整介紹,本書只會在相關單元,簡要說明,以利讀者快速了解刑事訴訟法。

文章試閱


( 一 ) 從犯罪嫌疑開始!
【密室殺人案】
 「房東阿部榮發現二樓套房房客Jason許久沒有出入,一股飄散在空中的臭味又越來越濃,於是找來鎖匠開鎖,門一開,發現Jason倒臥床上,到處是血跡,有一把兇刀掉落在地板上。
檢察官相驗屍體後,立即產生兇殺案的懷疑,這樣的懷疑,就是刑事訴訟開始的原因(本法§§228 Ⅰ、 231 Ⅱ)。
( 二 ) 刑事訴訟流程:偵查→起訴→審判→執行
 刑事訴訟流程,主要包含四大程序:「偵查→起訴→審判→執行」,係指經由偵查程序蒐集證據並追查犯嫌,再依審判程序確定被告犯罪事實之有無及刑罰輕重,如確定被告有罪刑,即進入執行程序執行被告之刑罰。
( 三 ) 刑事訴訟細部流程
 四大程序中,各有其細部流程,以本案為例,司法警察(官)接獲報案,獲有「某人」犯殺人罪的初始嫌疑,而開始調查,也正式開啟「偵查」程序。警察調查後鎖定與Jason結怨的K先生。警察先以通知書(§71-1)請K先生至警局接受詢問,接著在K同意下搜索其住處(§131-1),搜索發現,K的桌上有一張前往上海的機票,而掛在門口的襯衫上有些微血跡,均當場扣押(§133),警察認為,K購買出國機票,潛逃機會大,乃報請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101),並將案件報告或移送於檢察官(§§229、230、231),檢察官訊問K之結果,認為K符合羈押要件,向法院聲押獲准(§228 Ⅳ),然之後的調查中均查無K犯罪的證據,檢察官僅得以K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作成不起訴處分(§252 う),K被釋放(§259 Ⅰ)。原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依職權送高等法院檢察署再議(§256 ?),檢察長審查認為原扣押證物血刀並未調查,而有調查不備,乃撤銷原不起訴處分,發回原檢察官續行偵查(§258 ヾ)。
 原審檢察官再調查後,以殺人罪嫌起訴K(§264),案件繫屬於地方法院,此時程序進入「審判」階段。審判階段,受訴法院先指定準備程序期日以整理案件爭點(§273),整理完畢進入審判期日,進行調查證據並辯論等程序(§285以下),最後法院判決K有罪,有期徒刑十年,K不服上訴
(§§344 Ⅰ、350),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368),K再上訴三審(§375),仍遭駁回,K別無通常救濟途徑,判決確定,進入「執行」程序(§456以下)。執行檢察官依據確定判決將K發監執行,K服刑八年假釋出獄,出獄後行為良好未再犯罪,二年一滿,執行程序終結,訴訟流程亦隨之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