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藝術大盜:一個愛情、犯罪與危險執迷的真實故事【亞馬遜年度選書】

原文書名:The Art Thief: A True Story of Love, Crime, and a Dangerous Obsession


9786263965713藝術大盜:一個愛情、犯罪與危險執迷的真實故事【亞馬遜年度選書】
  • 產品代碼:

    9786263965713
  • 系列名稱:

    INTO系列
  • 系列編號:

    IN00070
  • 定價:

    420元
  • 作者:

    麥可.芬克爾(Michael Finkel)
  • 譯者:

    李巧云
  • 頁數:

    248頁
  • 開數:

    14.8x21x1.7
  • 裝訂:

    平裝
  • 上市日:

    20240812
  • 出版日:

    20240812
  • 出版社:

    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
  • CIP:

    585.45
  • 市場分類:

    人文社會
  • 產品分類:

    書籍免稅
  • 聯合分類:

    法律.社會.政治
  •  

    ※在庫量小
商品簡介


★《紐約時報》暢銷榜★
★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選書★
★《華盛頓郵報》年度選書★

◢◢真人真事◣◣
橫掃歐洲7國——博物館、藝廊、大教堂
47種竊盜手法、200多次犯罪紀錄、每12天得逞一次
超過300件藝術品、總計20億美元

瘋狂!慾望!偏執!成癮!
史上最『過勞』的藝術大盜

『能偷,我就會想辦法偷!』——史蒂芬•布萊特韋澤(Stéphane Breitwieser)



◢◢ 個性複雜、才華另類,一個天才的缺陷與偏執

年僅22歲,法國青年史蒂芬•布萊特韋澤(Stéphane Breitwieser)行竊手法高明、次數堪稱史上無敵!

他瘋狂熱愛藝術,具有高度鑑賞力,連續8年來,經常出沒擁擠的博物館、藝廊、大教堂——在光天化日下成功行竊200多次,神不知鬼不覺、手法極為穩定,平均每12天得逞一次——足跡遍及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瑞士、奧地利、丹麥等國,為他把風的共犯是他女友。

他竊取的藝術品價值總計超過「20億美元」——14世紀的油畫、15世紀的象牙雕刻、17世紀的銀器與古董……數量高達300多件的藝術品,每件都價值不菲,即便依靠政府補助過活,但他一件也未脫手變賣,他要的不是財富,而是占據和擁有的慾望與偏執。這些閃閃發光的「贓品」悉數藏在他「母親家的閣樓」,在那閣樓天地間,他猶如「國王」般,珍視著、把玩著……這些他巧手奪來的稀世珍寶,直至一切戛然幻滅……



◢◢ 得獎紀錄

★《紐約時報》暢銷榜
★亞馬遜網路書店年度選書
★《華盛頓郵報》年度選書
★Lit Hub文學網路媒體年度好書


◢◢ 名家推薦

汪正翔(攝影師、作家)
吳垠慧(資深藝文記者)
洪茲盈(小說家、編劇、廣告創意人)
倪瑞宏(藝術家、作家)
郭怡汝(不務正業的博物館吧 粉專 主理人)
張立人(藝術家)
張騰遠(藝術家)
聶永真(設計師)
蔡康永(作家)
謝佩霓(藝評家、策展人、作家)
謝哲青(作家、旅行家、知名節目主持人)

……………………………………一致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 國外書評

數世紀以來,世人風聞過無數的藝術品偷竊方式,但無人堪比巧手神偷史蒂芬•布萊特韋澤(Stéphane Breitwieser)如此大膽成功。他8年來總共行竊200多次,地點遍及全歐博物館與教堂;出手時女友常在一旁把風,共竊取300多件藝術品,價值估計超出20億美元,也因此注定他們往後分崩離析的命運。

透過《藝術大盜》(The Art Thief)一書,作者把我們帶進布萊特韋澤瑰異迷離的世界。布萊特韋澤與多數雅賊有異的是,他不為錢而偷——他把到手的藝術品悉數藏進母親家閣樓的兩個密室之中。在這個私密天地裡,他可以隨時隨意觀賞到心滿意足為止。

他有過人的美感與閃躲監視系統的高超本能,布萊特韋澤屢屢完成數量驚人的盜竊案。藝高人膽大的特殊才能,使得他偷盜成癮,更無視風險和女友的勸告,直至一次狂妄出手,大意被逮送警法辦,他前無古人的連續犯罪行動才叫停打住。

這是一個藝術、犯罪、無休無止與不計一切要將美據為己有的故事,扣人心弦。


◢◢ 國外推薦

「21世紀最引人矚目的真實犯罪故事之一:世界上最會偷藝術品的大盜——史蒂芬•布萊特韋澤。」——《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藝術大盜》書寫就如同故事中主角——自信、活力,故事節奏掌握得恰到好處,且愈發瘋狂……」——《紐約客》(The New Yorker)

「本書刻畫的是一個個性複雜、才華另類、偏執一生的人物,作者娓娓道來、絲絲入扣,令人讀之忘我。」——柯克•華萊士•強森(Kirk Wallace Johnson),暢銷書《羽毛賊》(The Feather Thief)及《漁人與惡龍》(The Fisherman and the Dragon)作者

「《藝術大盜》讀來令人興奮不已,但當你意識到故事核心瘋子的所作所為,及他母親為了保護那不成器的兒子,對價值20億美元的藝術品所幹下之事,又越想越恐怖。書中故事節奏如驚悚片一般,他要不是個天才,就是笨蛋——也許兩者兼而有之。」——亞馬遜網路書店(Amazon)編輯部

「一部引人入勝的心理懸疑真實犯罪小說……《藝術大盜》讓你對罪犯產生濃厚興趣,甚至交替地對他感到同情和厭惡,最終結局更是令人震驚。從頭到尾,這本書都讓人難以釋手。」——《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

「作者芬克爾以生動且豐富的文字,召喚出具情感強度的謀殺之謎,但失蹤的不是屍體,而是古代大師的作品。」——《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在這本出色的真實犯罪故事中,作者芬克爾追溯了法國藝術大盜史蒂芬·布萊特韋澤的迷人壯舉,他偷竊超過200件藝術品……將他母親的閣樓變成了一個有著閃閃發光油畫、銀器和古董武器的寶庫……芬克爾借助藝術理論和布萊特韋澤的心理報告,探索他的美感成癮……這是一趟扣人心弦的旅程。」——《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 Weekly)

「令人振奮……作者芬克爾的書寫令人興奮且電力十足。」——《君子雜誌》(Esquire)

「驚心動魄……作者巧妙地揭露布萊特韋澤多年來的冒險故事。」——《GQ》

「作者芬克爾精心打造的《藝術大盜》,精湛講述了這個有關執著、慾望和精美藝術品的故事。他的文字內斂簡潔,靈活發展出多條故事線索,同時延伸也彼此交織,在推進情節之餘,既預示結局卻不揭示,是一本吸引人但又令人不安的讀物。」——《華盛頓獨立書評》 (Washington Independent Review of Books)

作者簡介


麥可•芬克爾(Michael Finkel)
麥可•芬克爾是全球暢銷書《森林裡的陌生人:獨居山林二十七年的最後隱士》(The Stranger in the Woods: The Extraordinary Story of the Last True Hermit)及《真實故事:謀殺案•回憶錄•我錯了》(True Story: Murder, Memoir, Mea Culpa)的作者,後者2015年被改編成電影。芬克爾曾為《國家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GQ》、《滾石》(Rolling Stone)、《君子雜誌》(Esquire)、《浮華世界》(Vanity Fair)、《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和《紐約時報雜誌》(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等報刊撰寫文章。目前他與家人住在美國猶他州北部。
www.michaelfinkel.com

著有:
◎《森林裡的陌生人:獨居山林二十七年的最後隱士》(The Stranger in the Woods: The Extraordinary Story of the Last True Hermit)
◎《真實故事:謀殺案•回憶錄•我錯了》(True Story: Murder, Memoir, Mea Culpa)
◎《阿爾卑斯雪坡奇觀》(Alpine Circus)

譯者簡介


李巧云
舊金山加州州立大學英文研究所碩士。近年譯有:《藝術市場七日遊:天價藝術品,這麼貴到底誰在買啦!》(Seven Days in the Art World)、《藝術家的煉金術:三十三位頂尖藝術家的表演論》(33 Artists in 3 Acts)、《當代藝術市場瘋狂史:超級畫商如何創造出當代藝術全球市場與商業模式?》(Boom: Mad Money, Mega Dealers, and the Rise of Contemporary Art)等藝術專題書籍。

書籍目錄


藝術作品圖集

獻詞
引言
歐洲七國行竊地圖
布萊特韋澤閣樓圖

正文

感謝
採訪後記
圖片影像出處

推薦序/導讀/自序


導讀
為要了解布萊特韋澤一生的故事,我斷斷續續花了10多年的時間。2012年,我第一次要求採訪他;我透過出版《一個藝術竊賊的自白》的公司,寫了一封信給他;當時布萊特韋澤已經6年未曾接觸過記者,也未接受過美國媒體人的採訪。
  2年多過去了,他回覆我一張簡短便條,是用藍色墨水寫的,問我想知道關於他什麼事情。在我們書信往返期間,我和妻子吉爾(Jill)以及我們的3個孩子從美國蒙大拿州的山區搬到了法國南部;這是我的畢生夢想,與寫布萊特韋澤無關,而是要沉浸在另一種文化和語言之中。布萊特韋澤的回信寄到了蒙大拿州,後來信件又在大西洋漂洋過海,被一位替我收郵件的朋友轉寄到我們的法國地址。布萊特韋澤和我繼而短箋來往,我們交談的語氣變得越來越愉快和熟稔。
  2017年5月,在我寄出第一封信4年半後,布萊特韋澤終於同意和我一起共進午餐——儘管只是自我介紹性的閒聊,我沒有帶筆記本或使用錄音機。我搭高鐵從馬賽坐了4個小時的車,北上來到斯特拉斯堡。然後租了一輛車,開車穿過阿爾薩斯美不勝收的綠色丘陵,一路把從沿途農場攤位買來的櫻桃當作零食來吃,來到了古老的羅馬小鎮沙溫(Saverne)。在布萊特韋澤的建議下,我們在卡茲酒館(Taverne Katz)見面。這是一家寫滿歲月痕跡的半木造阿爾薩斯風餐廳,建於1605年,餐廳裡充滿了當地藝術。我們用法語互相交談。
  萊特韋澤起初很安靜、拘謹。他提到鄰桌的人可能會聽到我們的談話,因此我們只談一些無關大雅的話題,例如他最喜歡的當地健行步道、我之前寫過的人,以及彼此喜歡的電影。但是,在一頓幾小時的午餐——傳統的阿爾薩斯白酒土豆燉肉及幾杯可口可樂下肚之後——我從來沒見過布萊特韋澤喝過酒,他的話匣子打開了,也終於同意接受我一系列正式訪談。為了保護隱私起見,布萊特韋澤提議我們在我訂的酒店房間裡交談。
  每次布萊特韋澤進入我的酒店房間,他都會先檢視牆上的藝術品;他會站在靠近作品的地方,睜大眼睛、緊皺額頭——一個我後來變得非常熟悉的表情。布萊特韋澤對自己過去犯罪的細節有著天才一般的記憶,無師自通的藝術知識也令人刮目相看。
  有次他看到我房間裡的一幅未落款的彩色塗鴉,說:「這是丁格利(Tinguely)複製品。」他皺起鼻子,說:「不是我喜歡的風格。」
  由於名字陌生,我打開筆記型電腦搜尋,確定他是對的。丁格利是一位20世紀的瑞士藝術家,活動雕塑最著名。我關掉電腦,把它擱在酒店房間的桌子上,在需要查找其他東西備用,然後開始訪談對話。房間很小,只有一把椅子,布萊特韋澤坐在椅子上面,我則把行李架當凳子,桌子就在我們之間。
  我比較喜歡在訪問時保持眼神交流,用我的數位錄音機來記錄對話,但我也會拿筆做筆記,記下手勢和臉部表情等非語言的反應。布萊特韋澤如何能在人靠近他時還能迅速施展妙手,我我不太能理解,就提出一連串提問。答問之間,他突然停下,說:「你看到了嗎?」
  「看到什麼?」我問。
  「我剛才做了什麼。」
  「沒有,沒看到。你做了什麼?」
  「你每個地方都看看。」
  我狹窄的酒店房間裡似乎沒有什麼不對勁。我終於說:「對不起,我什麼都沒發現。」
  布萊特韋澤從椅子上站起來,轉過身來。他解開鈕扣、掀起襯衫,在他背後的腰間,部分塞入他褲腰的,正是我的筆記型電腦;在我低頭記下一條筆記的瞬間,他將它取走了,而我卻根本來不及注意到它失蹤了。他偷竊的高超能力,我總算見識到了,而且過目難忘。
  在一共3次的多日訪問中,布萊特韋澤和我總共同室共處大約40個小時,包括坐下來採訪、參觀他曾經下手偷竊的博物館和教堂、長途步行,以及2次全天公路旅行。此外,2023年我也旁聽了他最近一次因銷售藝術贓品而需面對的審判——這時距我寄給他的第一封信已經11個年頭過去了。2018年3月,我還陪同他驅車前往比利時的魯本斯故居,往返800多公里;在那裡,在他用他母親給他的汽油錢開車到魯本斯故居;在初次犯案21年之後,他再次見到〈亞當夏娃〉牙雕;他從魯本斯故居的禮品店順手帶走一本博物館出版的小冊子,當時我也在場。
  那次開車前往比利時的路上,我們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停下來上廁所。男廁入口處有一個旋轉的十字閘門,進去要7毛美金;還不到1美元,但需要數目剛剛好的零錢才進得去。休息區很忙,人來人往,我掏口袋,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剛好那麼多的硬幣,而布萊特韋澤已抓好時機,身手矯健地穿過閘門,出現在另一邊;動作快如電光石火,姿勢妙如芭蕾移步,除了我,似乎沒有人注意到。
  布萊特韋澤轉身回頭看著我,示意我跟著從旋轉閘門溜過去;我想照做,但感覺自己會被卡住,或者會出岔子鬧笑話,或者會在試圖逃票混進休息區廁所的半途中被逮個正著。我根本沒有勇氣去嘗試,也幾乎無法理解在博物館裡有人會以此以身試法,因為風險高太多了。我也沒有剛剛好的硬幣,於是我在布萊特韋澤則上廁所之際,走到小吃店的收銀檯去換錢。
  儘管我多次提出要求,但始終無法與布萊特韋澤的母親史滕格爾談上話——儘管布萊特韋澤告訴我,母親的默許,是我們兩個能夠晤面的唯一原因。斯坦格爾曾經讀過我以前一本書的法文譯本,布萊特韋澤告訴我:「她很喜歡。她對記者非常有戒心,但你留下了好印象。」斯坦格爾告訴她兒子不反對他跟我談。
  安娜—凱瑟琳也沒有跟我談過話,對我寄給她的3封信,也一封都沒有回覆過。少數認識她的人倒是接受了我的採訪;她的律師布勞恩跟我無拘無束地聊了幾個小時,也曾半開玩笑地告訴我,布萊特韋澤拿走魯本斯故居的一本小冊子時我在現場,所以我也犯了同謀罪,可能會被起訴。
  史滕格爾的律師拉斐爾•弗雷查德(Raphaël Fréchard)願意與我談。我穿越瑞士全境採訪,馬不停蹄,緊湊有如布萊特韋澤和安娜—凱瑟琳的偷竊頻繁;我花了一天的時間與布萊特韋澤瑞士審判的代表律師莫里索德在一起,莫里索德也允許我借閱幾箱詳細的審判資料。
  邁爾與馮德莫爾都是瑞士警察,他們誘出了布萊特韋澤的所有供詞,兩人都接受了我的深度訪談。馮德莫爾還把他取得的亞歷福雷爾博物館的監控錄像給我看,我看到布萊特韋澤在安娜—凱瑟琳把風時拆下了30顆螺絲,偷走了一個盤子。
  法國藝術記者諾斯2005年就布萊特韋澤生平事蹟寫成《自私的收藏》,也與我談了幾次,慷慨提供他收集的材料讓我參考。我還與伊夫•德沙祖內斯(Yves de Chazournes)交談,他是《一個藝術竊賊的自白》的代筆人,生動地向我描述他整整10天聆聽布萊特韋澤傳奇故事的感受。布萊特韋澤的書籍編輯安娜•卡芮耶(Anne Carrière)也和我聊過。
  瑞士電影製片人丹尼爾•施韋澤(Daniel Schweizer)想拍攝一部關於此案的紀錄片,但布萊特韋澤讓它胎死腹中——法律批准權握在他手中。施韋澤也不藏私,把他的錄影資料寄給了我,其中的鏡頭包括布萊特韋澤和安娜—凱瑟琳的家庭影片。一度與布萊特韋澤是朋友的裝裱師梅希勒,坦率而不厭其煩與我長談。在我倆的一次談話裡,愛因斯坦、莫札特、拿破崙、歌德、華格納和維克多•雨果的名字都曾經出現在他口中。
  專業翻譯勞倫斯•布萊(Laurence Bry)協助我了解法國和瑞士的司法體系。他翻譯了布萊特韋澤所有的審判謄錄文本、許多警方審訊紀錄,以及我的大部分採訪錄音。布萊特韋澤曾在法律文件上簽字同意我檢閱瑞士心理治療師施密特的長篇報告。
  紐約市傑伊刑事司法學院藝術與音樂系教授湯普森向我談到有時觸摸藝術品會伴隨而來的美學反應力量及強烈情感。布魯克林學院(Brooklyn College)的心理學教授娜塔莉•卡奇尼克(Natalie Kacinik)推測藝術竊賊的一般心態和動機,特別是布萊特韋澤的。倫敦的藝術品遺失登記冊主任朱利安•拉德克利夫(Julian Radcliffe)詳細回答了我有關失竊藝術品追回方法的問題。為了深入了解藝術犯罪悠久歷史的鏈接線索,我採訪了查尼,他是反藝術犯罪研究協會的創始人、《藝術犯罪雜誌》的總編輯,他的數本著作對我蒐集本書的資料非常有幫助,包括他所寫的《偷盜神祕的羔羊》(Stealing the Mystic Lamb)、《蒙娜麗莎竊案》(The Thefts of the Mona Lisa)和《遭竊博物館》(The Museum of Lost Art)。
  《GQ》雜誌執行主編傑弗瑞•加尼翁(Geoffrey Gagnon),是我2019年3月發表有關布萊特韋澤文章的編審,馬特•布朗(Matt Browne)為《GQ》的這篇報導做實事查核。萊利•布蘭頓(Riley Blanton)對本書的各項細節進行事實查核;沒有人名、地名或可識別的細節被改動;沒有人對本書有任何編輯控制權,包括布萊特韋澤在內。
  專家研究員金•哈珀(Jeanne Harper)出示數百份關於強迫收藏家、司湯達症候群、藝術犯罪法律及許多其他研究主題的檔案文件。為了研究目的,我甚至燒了一堆便宜的油畫,在孩子的陪同下,我在後院點火燒毀油畫,親眼目睹燃燒的彩漆是如何一顆顆掉落在地上。
  我為寫此書博覽群籍。關於藝術犯罪的寶貴作品包括愛德華•杜尼克(Edward Dolnick)的《搶救藝術》(The Rescue Artist)、史蒂芬•庫爾克吉安(Stephen Kurkjian)的《藝術大盜》(Master Thieves)、烏里希•博瑟(Ulrich Boser)的《嘉納搶案》(The Gardner Heist)、湯普森的《占有》(Possession)、湯瑪斯•巴茲利(Thomas D.Bazley)的《藝術世界的罪行》(Crimes of the Art World)、安東尼•艾莫瑞(Anthony M. Amore)與湯姆•馬許伯格(Tom Mashberg)合著的《先生,林布蘭又不見了》(Stealing Rembrandts)、里亞•普賴爾(Riah Pryor)的《犯罪與藝術市場》(Crime and the Art Market)、米爾頓•艾斯特羅(Milton Esterow)的《藝術竊賊》(The Art Stealers)、休•麥克利夫(Hugh McLeave)的《畫廊裡的流氓》(Rogues in the Gallery)、約翰•康克林(John E. Conklin)的《藝術犯罪》(Art Crime)、邦妮•伯南(Bonnie Burnham)的《藝術危機》(The Art Crisis)、賽門•胡柏特(Simon Houpt)的《空畫框:藝術犯罪的內幕》(Museum of the Missing)、伊凡•林賽(Ivan Lindsay)的《古今戰利品與藝術遺失史》(The History of Loot and Stolen Art from Antiquity Until the Present Day)、斯科蒂(R.A.Scotti)的《消失的微笑》(Vanished Smile)、羅伯特•威特曼(Robert K. Wittman)與約翰•希夫曼(John Shiffman)合著的《無價之寶》(Priceless),以及約書亞•尼爾曼(Joshua Knelman)的《熱門藝術》(Hot Art)。
  對我最有幫助的美學理論書籍包括大衛•弗里伯格(David Freedberg)的《影像的力量》(The Power of Images)、約翰•杜威(John Dewey)的《藝術即經驗》(Art as Experience)、安揚•查特吉(Anjan Chatterjee)的《審美大腦》(The Aesthetic Brain)、詹姆斯•艾爾金斯(James Elkins)的《繪畫與眼淚》(Pictures & Tears)、亞瑟•島村(Arthur P. Shimamura)的《體驗藝術》(Experiencing Art)、艾倫•溫納(Ellen Winner)的《藝術如何運作》(How Art Works)、鄧尼斯•達頓(Denis Dutton)的《藝術本能》(The Art Instinct)和溫納•孟斯特伯格(Werner Muensterberger)的《收藏激情》(Collecting: An Unruly Passion)。
  其他叫人著迷的藝術相關讀物包括卡爾•克努斯加德(Karl Ove Knausgaard)的《小空間的大渴望》(So Much Longing in So Little Space)、列夫•托爾斯泰(Leo Tolstoy)的《托爾斯泰藝術論》(What Is Art?),安伯托•艾可(Umberto Eco)編輯的《美的歷史》(History of Beauty)與《醜的歷史》(On Ugliness)、希沙姆•馬塔爾(Hisham Matar)的《錫耶納的一月》(A Month in Siena),艾倫•狄波頓(Alain de Botton)和約翰•阿姆斯壯(John Armstrong)合著的《藝術的慰藉》(Art as Therapy)、克萊夫•貝爾(Clive Bell)的《藝術》(Art)、艾德蒙•柏克(Edmund Burke)的《崇高與美之源起》(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莎拉•桑頓(Sarah Thornton)的《藝術市場七日遊》(Seven Days in the Art World)、湯姆•沃爾夫(Tom Wolfe)的《畫中有話》(The Painted Word)和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的《意圖集》(Intentions)——其中收錄了他1891年寫的文章〈作為藝術家的批評家〉(The Critic as Artist),本書開宗明義的靈魂題詞就是摘自該文。
  儘管讀了這麼多,但我終未能找到能與布萊特韋澤和安娜—凱瑟琳相提並論、等量齊觀的藝術竊賊。幾乎對所有的雅賊而言,偷,都是為了錢,要不就是終其一生只偷過一件藝術品。這對曾是情侶的年輕人在藝術品盜賊中是異類,不過的確也有一幫罪犯假服務美學之名而長期偷盜,對他們來說偷乃司空見慣。在犯罪分類法中,布萊特韋澤和安娜—凱瑟琳屬於偷書賊類別。大多數大量偷書的人都是狂熱的收藏家,而且為數甚夥,心理學家將他們歸類為一個專門的類別,被稱為藏書狂,也是布萊特韋澤所屬的部落。
  阿洛伊斯•皮希勒(Alois Pichler)是德國的天主教神父,在俄羅斯聖彼得堡服事。他在他的冬裝外套裡加裝了一個特殊的內袋,從1869年到1871年,從俄羅斯皇家公共圖書館(Russian Imperial Public Library)偷走4,000多本書。美國富家子史蒂芬•布隆伯格(Stephen Blumberg)從美國明尼蘇達州與加拿大的多家圖書館裡偷了20,000本書。英國薩弗克郡(Suffolk)的火雞農場工人鄧肯•加文斯(Duncan Jevons),從1960年代中期開始,在30年的時間里偷走了42,000本圖書館書籍,大部分是每次藏幾本在他破舊的皮革公事包裡帶走。
  布萊特韋澤最心儀的偷書賊是阿爾薩斯同鄉史坦尼斯拉斯•戈斯(Stanislas Gosse)。他是對宗教書籍充滿狂熱的工程學教授,在兩年的時間裡,從一座中世紀修道院的一個上鎖的圖書館,偷走了1,000冊書。在他狂偷期間,圖書館的鎖換了3次,但他照偷不誤,因為他在不斷閱讀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個有鉸鏈的書櫃後方有一條被人遺忘的祕密通道,連接到隔壁旅館的後檯。他把在他看來被遺棄、布滿鴿糞的書冊裝在皮箱裡,混在旅遊團中間進進出出。戈斯,把偷來的書冊清理乾淨,放在自己的公寓裡。他在2002年被捕,警方在圖書館暗藏了一臺攝像機,但後來只判緩刑。戈斯是布萊特韋澤唯一一位談起來深懷敬意的竊書雅賊。

文章試閱


1

 史蒂芬•布萊特韋澤(Stéphane Breitwieser)牽著女友安娜—凱瑟琳•克蘭克勞斯(Anne-Catherine Kleinklaus)的手走向博物館,準備獵物。這對帥哥美女信步走到博物館前檯、說了聲哈囉、用現金買了兩張票,走進博物館。
 這時正是午餐時間,也是偷竊的時機。這一天是1997年2月一個忙碌的星期天,地點在比利時的安特衛普(Antwerp)。這對情侶混在參觀魯本斯故居博物館(Rubens House)的遊客群中,指點著館中的雕塑和油畫點頭稱是。安娜—凱瑟琳衣著入時典雅,穿的是在二手店買來的香奈兒和迪奧名牌衣裙,肩上掛了一個聖羅蘭大包包。布萊特韋澤穿著一件扣領襯衫,將襯衫塞進時尚長褲裡,外頭罩了一件寬大的外套,有點過於寬鬆的外套口袋中,揣著一把瑞士萬用刀。
  魯本斯故居是一座十分幽雅的博物館,是17世紀法蘭德斯(Flanders)大畫家彼得•保羅•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的故居。他們兩人在魯本斯故居的客廳、廚房和餐廳走動,布萊特韋澤記住了側門的方位和警衛的動靜,腦海中浮現出幾條逃生路線。他們打算獵取的物件陳列於博物館後方,在一樓的一間畫廊裡;室內有一盞黃銅吊燈,窗戶高挑,有幾扇百葉窗簾是關上的,好保護藝術品不受到正午的陽光照射。展間裡,有個華麗木櫃,櫃上的壓克力展示櫃固定在堅實的底座上;密封在壓克力櫃裡的是一尊〈亞當夏娃〉(Adam and Eve)的象牙雕塑。
 幾週前,布萊特韋澤獨自出門物色藝術品時,看到了它,立即為之神魂顛倒。這件有400年歷史的雕刻,依舊散發著只有象牙才有的內在光芒,在他眼裡極為超凡。在那次出行之後,他就這尊雕像朝思暮想,無法忘懷,這才又和安娜—凱瑟琳一起回到魯本斯故居。
 魯本斯故居的安全防衛各方面都有漏洞。尋覓獵物時,他看到的壓克力保護罩只要卸下兩顆螺絲就能讓上部與底座分開。當然,要伸手進去卸除壓克力保護罩後面的螺絲釘不是簡單的事,但一共也只有兩顆而已。警衛的弱點是他們是人、肚子會餓,得去吃飯。布萊特韋澤觀察到,一天中大部分時間,每間畫廊裡都只有一名警衛會坐在椅子上觀看動靜。只有午餐時間例外,椅子是空著的,警衛輪流去吃飯了;人手不足的情況下,留守值班的人會從坐著看動靜變成站起來巡邏,他們進出房間的步調可以預測。
 遊客是令人不快的變數。即使是中午,人也嫌太多了,而且流連不去。博物館裡比較受歡迎的展間所陳列的畫是魯本斯本人的作品,但這些作品要麼太大、難以安全到手,要麼就是布萊特韋澤嫌它們過於宗教性鬱悶。陳列〈亞當夏娃〉牙雕的畫廊展出的是魯本斯生前收集的物品,包括羅馬哲學家的大理石半身像、海克力士(Hercules)的陶土雕像,以及零散的荷蘭和義大利油畫。這件由德國雕刻家喬治•佩特爾(Georg Petel)雕製的〈亞當夏娃〉象牙作品很可能是魯本斯收到的禮物。
 當遊客們四處觀賞藝術品之際,布萊特韋澤在一幅油畫前站定,擺出一種凝視藝術的姿態。或是雙手放在臀部,或是雙臂交叉胸前,或是下巴托起,他有一套欣賞藝術姿勢,裡頭包括10多種腳本,全都散發出入定沉思的氣息,即使他當時內心因興奮恐懼交織而洶湧澎湃。安娜—凱瑟琳在魯本斯收藏品展間的門口附近逡巡,時而站立,時而在長凳上坐下,神情總是顯得漫不經心的冷漠,確定自己能夠看清外面走廊的一舉一動。這一區沒有監視器。整個魯本斯故居裡一共也只有幾個,但他也注意到每個監視器都有線路連接。有時小型博物館的監視器都是擺著看的,是假的。
 不久房間裡只剩下這對年輕人。這個轉變就像火焰丟入燃油,瞬間爆發。布萊特韋澤收起他的學究姿態,飛快躍過警戒線,來到木櫃前;他馬上從口袋掏出瑞士萬用刀,撬開螺絲起子,開始對壓克力保護罩下手。
 螺絲釘轉動了4圈,也許是5圈。對他來說,這件雕刻真是傑作,只有25公分高,但細節卻相當細緻,讓人目不暇給;人類第一對夫妻趨前擁抱之際,彼此深情凝視;蛇盤繞在他們身後的善惡知識樹上,樹上的禁果已經摘下,尚未咬食;人性尚在罪惡深淵的崖邊。他聽到一聲輕咳,是安娜—凱瑟琳發出的,立即以流暢的健步離開櫃子,在一名警衛出現的同時,他又恢復了觀看藝術的模式。瑞士萬用刀放回口袋了,螺絲起子頭仍露於外。
 警衛走進展間,駐足停下,眼光有條不紊地掃視畫廊。布萊特韋澤屏息斂氣。待警衛轉過身去,才剛剛走到門口,布萊特韋澤就又恢復了行動。他在畫廊裡就這樣作業,斷斷續續、快手快腳;擰幾圈螺絲,然後聽見咳嗽聲;又擰了幾圈,然後又是一聲咳嗽。
 要在參觀遊客川流不息與警衛來回巡邏下解開第一顆螺絲,需要10分鐘的專注努力,不容些許差錯。布萊特韋澤不戴手套,甘冒留下指紋的危險,他靠手指的靈巧與觸感來探囊取物。要鬆下第二顆螺絲也容易不到哪裡去;終於卸下來時,又有一批訪客進入,他又飛快退出來,這時口袋裡多了兩顆螺絲。
 在展間另一頭的安娜—凱瑟琳與他交換了一個眼神,他用手輕拍心臟,表示他預備完成最後一步,不需要用到她的大皮包。她向博物館出口走去。警衛已經出現過3次,儘管他和安娜—凱瑟琳在警衛出現時每次都站在不同的位置,布萊特韋澤仍不敢大意。高中畢業後不久,他也做過博物館警衛,明白幾乎沒有人會發現少了或突出一顆螺絲這樣的微小細節,稱職的警衛都會把注意力放在參觀的人身上。警衛連續兩次巡查,還待在同一展間行竊,極不可取;3次巡查還在,就近乎魯莽草率;他估計就在下一分鐘來到的第4次巡查,絕對不容發生。此刻他不是立即下手,就是放棄走人。
 問題出於在場的成群訪客。他把目光移過去;這些人擠在一幅畫附近,都掛著語音導覽的耳機。布萊特韋澤判斷他們此時心無旁顧,這是關鍵的時刻——只要一名訪客瞥了他一眼,他的一生可能就毀了——他毫不猶豫,當機立斷;因為他認為,通常將小偷送至監獄的不是小偷的行動,而是他們的猶豫。
 布萊特韋澤走到木櫃前,掀起壓克力保護罩,小心翼翼地將其放在底座一旁。他拿起象牙雕塑,以大衣衣邊掃過,將牙雕塞入後方的褲腰帶,再將寬鬆的大衣稍加調整,牙雕就完全被遮住了。雖然這時腰椎附近有點突起,若不仔細看,是不會發覺異樣的。
 他將壓克力保護罩留在一邊——他不想耽誤寶貴的時間將它放回去——大步離開。他步履有度,並不顯得匆忙。他知道,如此明目張膽的盜竊行為很快就會被發現,引發緊急反應。警察會趕到,博物館可能封鎖,所有遊客都會被搜查。
 儘管如此,他力持鎮定,未曾奔跑;只有扒手才會跑。他從容地走出畫廊,悄悄穿過先前曾經勘察附近的一扇門;這扇門是供員工專用,既沒上鎖也沒有警報系統。他在博物館中庭現身,沿著藤蔓覆蓋的牆壁,在蒼白石路急行;牙雕不斷碰撞他的背,直到他抵達另一扇門並安全穿越之後,就回到博物館靠近正門入口的大廳。他繼續往前走,經過前檯,走到安特衛普的城市大街。這時警察可能正在趕往現場途中,他有意識地保持步履輕盈,雙腳上發亮的樂福鞋一前一後交替往前,一直到他看見安娜—凱瑟琳,兩人一起步向他停放汽車的安靜道路上。
 他打開小歐寶蒂格拉(Opel Tigra)午夜藍的汽車行李箱,把牙雕刻放了進去。兩人這時都樂翻了;他握住方向盤,安娜—凱瑟琳坐上副駕駛座。他想將引擎打到最高檔火速駛離,但他知道要慢慢開,在出城的路上遇到紅燈該停就停下來。一直到上了高速公路,他才踩足油門,而他們才放下戒心,恢復25歲年輕人的本色,開心逍遙地風馳電掣而去。